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出台背景。近年来,国内化工园区快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在为地方经济带来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风险,一些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不断发生。在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要求化工园区应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立完善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在线监测预警等技术手段,实现人员、车辆及物料进出全过程动态监管。钦州石化产业园一期封闭化管理自2023年底投入试运行以来,缺乏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撑,急需健全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钦州石化产业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出台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1〕210号)等。
二、出台目的
通过出台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办法,加强人员、车辆、物资等出入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区域的管理,实现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有效实施,切实提高钦州石化产业园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钦州石化产业园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等六章共三十条内容。
(一)“第一章 总则”:共2条,主要明确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及钦州石化产业园实行封闭化管理的适用范围。
(二)“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共6条,主要明确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的模式及封闭化管理的基本准则。包括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由钦州市人民政府委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统筹负责,具体由运营管理公司实施;钦州石化产业园内企业对进入钦州石化产业园的本单位人员和车辆(包括来访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所有出入钦州石化产业园的人员、车辆、物资相关信息纳入封闭化管理系统管理并实时监控,监控信息作为钦州石化产业园管理的有效依据等。
(三)“第三章 车辆和人员出入园管理”:共10条,主要明确车辆和人员出入钦州石化产业园的基本要求及预约入园的方式。包括车辆和人员凭定位卡出入钦州石化产业园;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公共停车泊位等划定停车区域,禁止停放在非划定停车区域,危化品车辆应停放在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进入钦州石化产业园的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进入钦州石化产业园工作、检维修或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还应进行培训,以及长期和临时来访车辆和人员出入钦州石化产业园的预约或备案方式等。
(四)“第四章 违规处理”:共4条,主要明确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由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建立违规管理制度,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共6条,主要明确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保障和监督职责。包括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以及钦州石化产业园内企业在保障钦州石化产业园封闭化管理有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
(六)“第六章 附则”:共2条,主要对办法其他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四、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机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应急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7-323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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