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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钦州市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方案》(钦政办〔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积极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推动金融服务及资源下沉实体经济的各类市场主体中,促进了经济稳健发展。2018年至2022年,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总量增长了70.56%,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增长了50.64%,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了99.38%,金融业始终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形成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出台依据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65号)精神。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信贷稳增长,我市将有序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跨境金融等“五个金融”工作,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钦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将绿色金融与生态环保结合,搭建绿色金融服务链条,引导金融机构的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保型领域,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自然资源,让绿色金融为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赋能。
二是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用好自治区奖补政策,保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服务乡镇全覆盖,保持基础支付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如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的分支机构,自治区财政按类型分别给予10-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给予一定补贴等。用好“桂惠贷”等财政贴息政策,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采用财政贴息等方式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提高种养殖业风险抵御能力;推动“钦惠保”等普惠型人身保险开展,满足百姓医疗保障的多重需求。
三是加快利用科技金融。依据直接融资奖励政策,对在科创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指导符合条件的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及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自治区相应补助,减轻科创型企业发展负担。落实自治区政策,对自治区科技厅推荐的企业和项目实行不超过1.5%(含再担保费)的优惠担保费率,其中对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科创小微企业担保项目,综合担保费率不高于1%,鼓励免除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反担保要求,支持将知识产权、股权、存货等纳入反担保范围。
四是加快发展数字金融。积极推广应用“桂信融”、“桂惠通”、“信易贷”等融资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融资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渠道,让融资服务直达中小微企业,降低金融机构和企业信息对接成本。加强数字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金融统计分析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五是加快发展跨境金融。推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五项金融创新试点业务开展,助力人民币面向东盟跨区域使用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金融机构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加强贸易投资合作,打造跨境金融服务生态,为跨境经营各类市场主体拓宽跨境融资渠道,提升跨境融资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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