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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做好广西北部湾国家综合枢纽补链强链工作,实现一体化组织运营机制、规则标准和服务软联通、信息化集成效果,进一步推进全市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发〔2021〕27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34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公路超限检测站及不停车超限检测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9号)。
三、框架及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工作任务、资金保障、工作机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方式、工作措施等内容。
(一)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全市路网规划、主要节点、货源地分布和执法力量部署等因素,统筹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需求,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合理布局建设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与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治超形成有效闭环,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互相衔接、控制严密的公路综合治超网络,实现对重点货源地和主要路网通道的有效管控,有效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现象。
(二)工作任务。2023年底前,全市建成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点21个。2025年底前,全市建成4个公路超限检测站。
(三)资金保障。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债券资金或者纳入成品税费改革补助资金中统筹等方式解决。
(四)工作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
(五)工作职责。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建设。
(六)组织实施方式。公路超限检测站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先行统筹开展前期工作。21个不停车超限检测点采用联合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建设。
(七)工作措施。包括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质量标准、科学统筹推进,加强全市公路超限检测站及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的管理,强化履职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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