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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钦州市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部署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着力点、提高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培育农业产业的支撑点,以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建立健全收储运体系,形成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打造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典型样板,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配套体系,确保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3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因地制宜,做好布局规划。制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构建政策措施、技术措施相互配套的支撑体系,建立区域内秸秆“收、储、运、用”完备的产业发展模式。
(二)因势利导,培育利用主体。从2022年开始,逐年培育发展秸秆利用规模化主体,到2025年,每个县区实现培育年秸秆利用量千吨以上的规模化利用主体1家以上,年秸秆收储量千吨以上的收储主体1家以上。
(三)总结提升,推广高效模式经验。推广秸秆还田循环培肥模式、秸秆覆盖栽培循环模式、秸秆养殖垫料肥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秸秆食用菌基质利用模式、秸秆原料加工利用模式和秸秆离田收储模式、秸秆燃料化循环利用模式等。
(四)合理规划,构建收储体系。围绕“县区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镇(街道)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社区)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目标,每个镇(街道)建立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1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非粮食和甘蔗主产区可多个行政村(社区)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主体+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农作物秸秆收储“持续运行、长久获益”。
四、实施重点项目助力秸秆利用快速提升
(一)实施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到2025年,每个县区每年建设350亩以上的水稻秸秆或蔗叶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2个以上。
(二)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从2022年开始,逐年培育发展秸秆饲料化规模利用主体,到2025年,各县区建成年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量2000吨以上规模养殖主体1家以上。
(三)实施秸秆燃料化利用项目。到2025年,全市建设以秸秆、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混合原料为资源的能源化工程项目1处以上。
(四)实施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从2022年开始,逐年培育发展秸秆原料化利用主体,到2025年,各县区发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2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四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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