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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市城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解读

2022-06-01 15:1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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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制定背景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钦州市城区考生在高考时期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制定《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市城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钦政规〔2022〕4号) 

二、通告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通告主要内容 

(一)控制时间。2022年6月4日至6月8日。 

(二)控制范围。市城区,重点是市一中高中部、市二中高中部、市三中高中部、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市高新实验学校、市文实中学、市共美学校(原民大附中钦州国际学校)、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周边。 

(三)强制措施。禁止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禁止娱乐场所环境噪声超标;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所有商业经营活动、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干扰;考场路段及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辆喇叭噪声干扰。 

(四)举报电话: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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