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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钦州市贯彻落实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钦政办〔2021〕3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1年4月6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8号),第八大点保障措施中明确要求各设区市要出台本辖区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具体落实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二、编制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升级建设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8号)。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指导思想、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体系建设、支付体系建设、保险体系建设、担保体系建设、村级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明确了“田东模式”六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机制保障等。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的背景、工作方向以及总目标。
(二)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升级建设任务,推动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健全我市农村信用体系等。
(三)机构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扩大金融机构覆盖面,增强信贷支持,探索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等。
(四)支付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推动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推广移动支付应用,优化支付结算服务等。
(五)保险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引导保险机构深入农村,推动农业保险持续“扩面、增品、提标”,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等。
(六)担保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三农”业务在保余额任务数,完善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创新等。
(七)村级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达到“七有”标准的三农金融服务室及具体相关工作等。
(八)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动和督导考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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