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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钦政办〔2020〕37号)解读

2020-11-10 17:0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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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印发了《钦州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钦政办〔2020〕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部署要求,深化我市产教融合发展,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链和教育链有机融合,更好为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和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154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加强组织实施3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发展愿景和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的发展战略需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的原则,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钦州实体经济、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二是主要目标。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用10年左右时间,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总体形成,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重大结构性矛盾基本解决,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提高,助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钦州高新区等国家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5大方面:一是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二是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三是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四是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五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强化产教融合工作协调、营造产教融合良好环境两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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