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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钦政办〔2020〕26号),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9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设全区统一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我市根据要求,于年初完成了相关建设工作,实现与自治区12345热线同步运行。为加强钦州市12345热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定了《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数发〔2019〕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数发〔2020〕16号)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明确了市12345热线的工作机制、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以及主要的管理制度、监督问责机制等。市12345热线是市委、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号对外”的政府总客服,是非紧急类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服务短号码“12345”、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向市人民政府进行的咨询、投诉、建议、求助及举报等事项。要求各承办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联络员AB岗,落实诉求件的签收、办理、反馈等工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应指定一个部门作为市12345热线工作站,负责承办市12345热线分办的诉求件。
(二)《钦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方式、考核主体、考核对象、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计分方法、考核结果运用及考核申诉等相关规定。将制度建设、办单质效、知识储备等列入考核内容,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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