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现就《钦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钦政办规〔2019〕13号)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确保2020年我市建成区内2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城〔2017〕1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桂建城〔2018〕16号)、《钦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及规划设计导则等政策文件编制。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主要分为五章,共21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包括《暂行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控制目标及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等。第二章规划、立项、设计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内的项目在规划、立项与设计阶段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第三章建设、验收、移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内的项目在建设、验收与移交阶段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第四章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内的项目在运营维护管理阶段的相关要求。第五章附则,主要内容包括违反本办法的责任追究、条款内容解释单位及实施期限。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