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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钦政办〔2019〕6号)解读

2019-03-06 17:2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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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钦州市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钦政办〔2019〕6号)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持续巩固地贫防控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医学干预、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地贫群防群控长效机制,降低我市地贫出生缺陷发生率、重型地贫出生率,实现重型地贫胎儿零出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和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6号)等精神,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有4部分内容:

一是工作目标。建立地贫群防群控长效机制,降低我市地贫出生缺陷发生率、重型地贫出生率,实现重型地贫胎儿零出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具体目标共有8项:

1. 婚检地贫筛查率≥97%。

2. 建卡孕妇地贫筛查率≥98%。

3. 孕阳丈夫地贫筛查率≥90%。

4. 双阳夫妇地贫基因诊断率≥90%。

5. 高风险重型地贫胎儿诊断率≥98%。

6. 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率≥98%。

7. 重型地贫患儿出生率<0.3/万。

8. 地贫筛查、地贫基因诊断、地贫产前诊断信息录入率均达到100%。

二是工作内容。主要是要做好健康教育、地贫筛查、基因诊断、高危追踪、产前诊断、医学干预、信息录入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三是责任分工。明确卫生健康、宣传、发改、教育、民政、财政、城市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是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升体系技术能力、加强服务信息监管、加强技术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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