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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钦政办〔2018〕123号)解读

2019-01-08 17:5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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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8〕123号)于2018年12月28日印发实施,现将《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5号)和《钦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钦政发〔2017〕17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巩固提高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出台《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规划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调整学校布局。到2020年,做强做优中等职业学校8所,新建中等职业学校2所(市本级1所,灵山县1所),撤销中等职业学校建制1所,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约45000人(含驻地10000人)。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技工学校)达到7所;完成市技工学校回建工作;迁建钦州商贸学校;完成北部湾职校、市卫校、灵山县职校、浦北县第一职校扩建工作;完成合浦师范建制撤销工作。调整后,学校布局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优化专业结构。到202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退出专业数6个,同时新增专业数13个,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有专业57个、专业点101个。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品牌专业(特色专业)31个,建设与本市主体产业相适应的主干专业群15个;力争建成31个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其中,2018年建成18个,2019年规划建设7个,2020年规划建设6个。优化后,专业结构基本与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

三、工作任务

(一)到2020年,全日制学历教育仍达不到500人在校生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再独立设置。

(二)到2020年,年均招生规模不足30人、与区域产业不匹配、办学水平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必须退出。

(三)到2020年,完成合浦师范建制撤销工作。

(四)到2020年,力争建成31个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的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

(五)回建市技工学校。市技工学校回建项目分三期实施。2018年市技工学校整体回迁钦州办学,2020年学制教育在校生1200人,年职业培训2000人次。

(六)市本级、灵山县各规划新建1所职业学校。新建学校按在校生3000人进行规划。

(七)迁建钦州商贸学校。项目拟选址在滨海新城茶山江片区,占地255亩,规划在校生5000人,分两期实施。2019年启动一期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八)到2020年,完成扩建北部湾职校、市卫校、灵山县职校、浦北县第一职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统筹力度;三是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五是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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