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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钦州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钦政办〔2018〕92号)的政策解读

2018-11-08 17:25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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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5年8月,在全国旅游工作研讨会上首次提出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战略部署。随后,原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2017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自治区印发了《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8〕7号),自治区旅发委印发《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定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桂旅办〔2017〕479号)、《广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桂旅办〔2017〕491号)、《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8月我市出台了《钦州市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钦政办规〔2018〕5号)。2018年9月3日,成立了钦州市全域旅游工作指挥部,目前我市已全面铺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为统筹指导全市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全市旅游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大力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框架

本方案分为四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要求,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二是创建目标。按照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应最大化五大目标推进全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建成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1个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市本级为核心的旅游集散体系基本形成。

(二)创建任务。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二是加强规划工作,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三是深入实施旅游投资提升行动,提高全域旅游公共服务品质;四是提升旅游服务,推进服务人性化品质化;五是坚持融合发展,丰富旅游要素供给;六是实施整体联动营销,凸显区域旅游品牌形象;七是以标准化为引领,加强旅游监管,切实保障游客权益;八是优化城乡环境,推进共建共享。

(三)创建程序和办法。该工作方案创建程序按照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自治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依照地方申报、审核公布、创建实施、评估监测、考核命名、复核督导等程序进行;创建办法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及《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评定标准与评分细则》要求进行创建。

(四)实施保障。充分发挥市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计划与任务,保障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政策和智力支持;三是加强督促考核;四是营造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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