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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钦政办〔2018〕78号)于2018年9月4日印发实施,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但受办学条件、地理环境、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我市不同程度存在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现象,有的地方农村初中学生、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仍比较突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通知》(桂政发〔2018〕74号)精神,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框架分为“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控辍保学责任担当”“实行动态监测,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提升办学水平,落实控辍保学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控辍保学落到实处”四部分内容。
(一)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控辍保学责任担当。一是落实政府法定职责;二是落实教育系统责任;三是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四是落实家庭责任。
(二)实行动态监测,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一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二是落实辍学报告制度;三是落实依法劝返制度。
(三)提升办学水平,落实控辍保学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二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加快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四是提高教育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五是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六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评价方式;七是实施精准帮扶,加大重点群众帮扶力度;八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九是因地制宜,促进初中普职教育融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控辍保学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考核督导;三是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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