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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钦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8〕67号)政策解读

2018-08-17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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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实施方案》

(钦政办〔2018〕67号)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统称“城市双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城市双修”的含义

  生态修复,旨在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植被,重点是通过一系列手段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

  城市修补,重点是不断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改进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发掘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社会网络,使城市功能体系及其承载的空间场所得到全面系统的修复、弥补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城市双修”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分工以及工作措施等三大方面。

  (一)总体要求。明确“城市双修”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目标。2018年8月底前,全市摸清城市生态底数。2018 年底前,完成我市2018年“城市双修”试点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实施不少于 4 个“城市双修”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学习先进经验,贯彻有关工作部署;摸清底数,完善工作方案。2018年8月底前,各县区开展“城市双修”基础数据系统普查与评估工作,摸清底数,明确“城市双修”的重点区域,建设生态修复项目库,实施分类修复。

  “城市双修”具体任务:一是强化规划引导,加快编制专项规划。二是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包括加强海岸带修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山体修复等方面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包括保护城市特色风貌、规范户外广告、优化“城市家具”、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绿化环卫水平、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方面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具体负责日常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城市双修”投入。各级政府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推进“城市双修”项目建设。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多渠道增加投入。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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