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钦州市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钦政办〔2017〕151号)的政策解读

2017-12-18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

(钦政办〔2017〕151号)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更是提出了“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精准扶贫”的“三扶”脱贫论。2015年12月,自治区出台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2016年12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93号)。我市于2015年12月底印发了《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全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行动纲要》(钦发〔2015〕14号)。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我市的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实施脱贫攻坚“六个一批”和“十大行动”,对“十三五”期间贫困村、贫困人口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作统筹安排,为“十三五”时期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明方向,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二、编制原则和目标

  在规划编制中,主要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全力攻坚。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政府主导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二是创新思路,分类指导。因村、因户、因人分类指导、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三是自力更生,外力帮扶。教育引导贫困村干部和贫困户克服“等、靠、要”依赖思想,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处理好政府扶持、社会扶持与自力更生的关系,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四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发挥各行业、各职能部门优势,通过以整合项目资金的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形成行业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五是健全机制,考评结合。将脱贫攻坚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对各级各部门脱贫任务目标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重要依据,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六是加强督查,违法必究。建立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惩处。

  规划明确了我市“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16.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3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具体目标“2016年脱贫2万人80个贫困村、2017年脱贫4万人60个贫困村、2018年脱贫6万人80个贫困村、2019年脱贫4.85万人81个贫困村、2020年巩固提升”。

  三、突出重点确定“怎么扶”

  规划第三章至第八章明确“十三五”期间,实施脱贫攻坚“六个一批”和“十大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发展产业扶贫一批。充分发挥贫困村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乡村旅游业为重点,以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为依托,以发展农村电商服务、金融支持、推行资产收益扶贫和科技扶贫为支撑,加大对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产业扶持力度。二是转移就业扶持一批。加大对全市贫困村和贫困户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帮扶力度,通过就地就业以及外出务工实现稳定扶持一批。三是易地搬迁安置一批。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采取有土安置、无土安置等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结合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四是教育扶智帮助一批。加强贫困村教育扶持力度,以提高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为着力点,从根源上改变贫困状态。五是健康救助解困一批。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贫困村覆盖,改善贫困村医疗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六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稳定脱贫中的保障作用,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在实施“六个一批”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富民、教育培训就业、乡村旅游扶贫、金融创新和产权收益扶贫、科技文化扶贫、现代服务业扶贫、扶贫移民搬迁、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医疗救助和低保兜底等“十大行动”。

  四、对“谁来扶”、“用什么扶”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划第九章强化社会帮扶脱贫中明确: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在对口帮扶中,每年在百色市乐业县建设1个脱贫攻坚示范村,无偿援助每个示范村的财政帮扶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定点帮扶:要求全市加大干部结对帮扶力度,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驻钦军警部队参与帮扶工作;实现301个贫困村第一书记派驻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企业帮扶:提倡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活动,重点开展产业、商贸、就业、捐赠和智力扶贫。社会帮扶:积极引导动员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扶贫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扶贫济困活动。

  规划第十、十一章中明确加大人财物投入、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来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人力方面,实行“四级书记”一起抓,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各县区、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重点选准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凝聚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的脱贫攻坚合力,形成全社会帮助扶贫、贫困群众踊跃脱贫的良好氛围。在财力方面,建立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财政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市、县区财政要将当年按规定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建立统筹整合资金集中使用机制,形成“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县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大格局,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方式。在物力方面,着力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贫困村村级道路建设,加强农村水利、电力、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融合,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

  规划还提出了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脱贫摘帽激励机制、返贫预防机制、绩效考核机制;优化政策支持,强调在保险业助推脱贫、资产收益增加收入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夯实脱贫基础。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