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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钦州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7〕145号)的政策解读

2017-11-23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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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钦政办〔2017〕145号)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将带来健康模式的深刻变化。为顺应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范和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探索数据新应用,创新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加强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消除“信息孤岛”,打造健康钦州。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安全可控的原则,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

  (三)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完成与自治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自治区-市-县-机构或单位”的四级医疗卫生区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成钦州“健康云”平台,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

  到2020年,建成市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即钦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的融合应用;基本建立适应国情、本市实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新业态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方案的主要措施

  (一)夯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基础。一是按照安全优先、保护隐私、自上而下、分布实施的原则,采取分级部署与云部署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统一权威、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自治区-市-县-机构或单位”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二是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构建标准规范和框架;三是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管控力度,确保健康医疗大数据信息安全。

  (二)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开放。一是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打通共享通道;二是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机制,解决数据来源。

  (三)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化应用。一是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医院评价、医保支付、药品招采、“三医”联动、管理决策等行业管理中的应用;二是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基因检测、精准医疗、医疗协同、疫苗生产、新药研发等临床和科研方面的应用;三是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免疫规划、网络直报、风险预警等公共卫生中的应用。

  (四)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一是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助推全市大健康产业链的构建;二是推广应用健康医疗智能设备,支持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研发制造,发展新技术装备制造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快互联网健康医疗惠民服务。一是开展智慧医疗便民惠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网上预约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互联网健康咨询、智慧医保等便民惠民服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应用;二是全面普及远程医疗应用体系,推进全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与专科医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向基层群众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诊断等服务;三是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建立医学继续教育网络数据库,鼓励开发健康医疗培训教材,构建临床医学教育网络和在线学习平台。

  四、方案的重点工程

  为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健康医疗卫生业务云平台建设、医疗服务“一卡通”工程建设、电子病历共享利用工程建设、智能辅助医疗工程建设、大数据监管工程建设、大数据“治未病”工程建设和钦州医学影像云中心建设等七项重大建设工程。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规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基础工程、应用开发和运营管理服务。鼓励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社会众包等方式,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领域政府应用与社会应用相融合。充分发挥已设立的有关投资基金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热情,鼓励创新多元投资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制度,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

  (三)加强宣传和交流。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应用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应用前景。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掌握相关应用的能力和社会公众健康素养。

  (四)加强人才建设。以健康大数据领域分析和应用为载体,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快速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创新人才市场。

  (五)推动试点示范。汇聚区内外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推进大数据相关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数据共享、应用推广,形成开发合作、协同发展的大数据技术、产业和应用生态体系。

  六、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47号、桂政办发〔2016〕149号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钦州实际,从政策角度出发,对我市在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方案是“十三五”期间指导全市开展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重点突出,可操作性较强。

  (一)突出政策引领作用。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国内还没有权威、规范、公认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需要各地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原则和要求,在工作中积极实践和探索。因此,方案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等方面。

  (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学习借鉴各地市先进经验,总结我市健康医疗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方案将重点放在了如何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国家、自治区提出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立足于解决当前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突出可操作性。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责任部门来牵头落实,多部门协助,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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