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钦政函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0141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增钦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点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政函〔2025〕116号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增钦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点的批复

2025-10-16 09:3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新增钦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点的批复

钦政函〔2025116

市商务局:

《钦州市商务局关于申请增加〈钦州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点的请示》(钦商政报〔2025100号)收悉。按照《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的通知》(桂政电〔202027号)、《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桂商运发〔20216号)等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在原规划的基础上新增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加油站名称:平陆运河钦州水上综合服务区加油站;地址:钦南区滨江东路与平山大街交汇处东南侧区域(钦南区沙埠镇良屋垌村西侧)。具体站点须符合相关城乡规划和设置标准。请你局按程序做好新增加油站规划点相关工作。

    

20251015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