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7754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3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钦北区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政函〔2025〕10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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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钦北区小董镇
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钦政函〔2025〕102号
钦北区人民政府: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钦北区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及技术报告的请示》(北政报〔2025〕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钦北区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污染源及风险源的清理整治力度,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请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钦北区做好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工作。
附件:钦北区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2025年9月3日
附件
钦北区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
水源地 |
保护 级别 |
类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跨界情况 | ||||
|
名称 |
类型 |
性质 |
范围 |
面积 (平方公里) |
范围 |
面积 (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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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镇那料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地 |
傍河型 |
在用 |
一级 保护区 |
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距离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水域宽度为整个茅岭江河道宽度范围。 |
0.015 |
水域长度为距离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宽度为整个板城江河道宽度范围。 |
0.020 |
否 |
|
陆域 |
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所围成的区域。 |
0.117 |
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保持一致,宽度为河流沿岸纵深50米,西侧沿多隆村委村庄建设边界所围成的陆域区域。 |
0.111 | |||||
|
二级 保护区 |
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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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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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