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4615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政函〔2025〕8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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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寨圩镇
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钦政函〔2025〕80号
浦北县人民政府: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浦政报〔2025〕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污染源及风险源的清理整治力度,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请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浦北县做好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工作。
附件: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
水源地 |
保护 级别 |
类别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跨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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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类型 |
性质 |
范围 |
面积 (平方公里) |
范围 |
面积 (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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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在用 |
一级 保 护 区 |
水域 |
长度为井群外围边界沿六洋水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
0.02 |
水厂南面水塘及以4个取水口的外接矩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50米的矩形所组成的区域。 |
0.0210 |
否 |
|
陆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
0.11 | |||||||
|
二级 保 护 区 |
水域 |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3500米至六洋水源头、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320米,六洋水北部支流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600米至源头。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
0.09 |
以一级保护区为边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向外径向距离为300米的多边形区域。 |
0.5186 | ||||
|
陆域 |
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至第一重山脊线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以井群外围边界为界,向外半径取3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取两者并集。 |
4.93 |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