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钦政函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4615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4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政函〔2025〕80号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025-07-15 16:14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寨圩镇

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钦政函〔202580

浦北县人民政府: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审定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浦政报〔2025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污染源及风险源的清理整治力度,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请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海洋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浦北县做好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与保护工作。

附件: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2025714日    


附件


浦北县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水源地

保护

级别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跨界情况

名称

类型

性质

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范围

面积

平方公里


寨圩镇温汤江子厄村凉水口饮用水水源地

地下水型

一级

水域

长度为井群外围边界沿六洋水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0.02

水厂南面水塘及以4个取水口的外接矩形为边界,向外径向距离为50米的矩形所组成的区域。

0.0210

陆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0.11

二级

水域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3500米至六洋水源头、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320米,六洋水北部支流长度为自汇入口向上游延伸600米至源头。宽度为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水域。

0.09

以一级保护区为边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向外径向距离为300多边形区域

0.5186

陆域

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至第一重山脊线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以井群外围边界为界,向外半径取30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取两者并集。

4.93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