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4758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浦北县福旺镇 龙眼泗洲山和三合镇泗洲山村镜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政函〔2024〕16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浦北县福旺镇
龙眼泗洲山和三合镇泗洲山村镜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钦政函〔2024〕167号
浦北县人民政府:
《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浦北县福旺镇龙眼泗洲山和三合镇泗洲山村镜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浦政报〔2024〕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县福旺镇龙眼泗洲山和三合镇泗洲山村镜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已停用,替代水源已建成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撤销福旺镇龙眼泗洲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0989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0.2528平方公里,总面积0.3517平方公里;撤销三合镇泗洲山村镜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19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4.77平方公里,总面积4.96平方公里。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替代水源保护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2024年12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