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府文件 > 钦政函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4789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钦南区沙埠镇油埠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政函〔2023〕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钦南区沙埠镇油埠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2023-05-30 17:47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钦南区沙埠镇

油埠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钦政函〔202339

钦南区人民政府:

《钦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沙埠镇油埠村人饮工程水源地的请示》(钦南政报〔202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区沙埠镇油埠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20年划定,服务老虎滩自然村约400人,目前取水口已停用。新取水口老虎滩供水工程于20228月建成使用,并于202211月划定为钦南区沙埠镇油埠村老虎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满足老虎滩村民饮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你区撤销沙埠镇油埠村人饮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219平方公里,总面积为0.219平方公里。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沙埠镇油埠村老虎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20235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