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92873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1·12”灵山县檀圩镇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政办函〔2023〕7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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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11·12”灵山县檀圩镇
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钦政办函〔2023〕71号
灵山县、浦北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11月12日5时许,灵山县檀圩镇国道209线3592公里加300米路段发生一起面包车与重型货车碰撞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覃 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智森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叶复科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周祥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庞 冲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蒋玉梅 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和权益保障部部长
赖永强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刘柠华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刘大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科长
亢 剑 市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救援科科长
廖国富 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四级主任科员
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根据需要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参与调查工作。
联系人:赖永强,联系电话:13097771866。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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