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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6918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办函〔2023〕67号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2023-10-24 09:28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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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经营

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通知

钦政办函〔202367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为构建我市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机制框架内,成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人:谢立品 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惠贤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姚海燕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龙  军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黄岩松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胜华  市委编办副主任

张  妍 市工商联副主席

吴  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祖达  市司法局副局长

农光佐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  健  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吴良佐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黄  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文彬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魏兴杰  市北部湾办副主任

许少伟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市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相关工作,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策保障、政务服务、督查督办、成果运用等4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姚海燕  

副主任:黄敏、张文彬、魏兴杰

办公室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专责组和成员单位、承办单位,跟踪和督促落实工作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二)政策保障专责组

负责人:魏兴杰   

成  员: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政策措施、要素保障、融资支持、纾困举措、用工以及涉及市场监管、公平竞争、执法监督等方面重大问题,为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运行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保障。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务服务专责组

负责人:张文彬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涉及行政审批、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等方面问题。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务服务制度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推动政策精准直达及“免申即享”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化。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专责组

负责人:黄敏、张文彬

成  员: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督办工作小组办公室移送的突出问题;根据工作小组安排,约谈督办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承办单位。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成果运用专责组

负责人:魏兴杰、黄敏、张文彬

成员:市委编办(市绩效办),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考评制度,组织做好相关考评成果运用工作;总结梳理共性问题,推动开展政策研究。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工作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各专责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专责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推动工作落实。根据需要,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专责组负责人可临时召集会议。工作小组会议精神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二)会商制度。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沟通协调,对重点工作、疑难问题,可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召集会商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各专责组协调处理,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或领导小组。

(三)信息报送制度。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专责组和各县区相应协调机构应每季度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进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单位推诿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工作小组报送工作信息。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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