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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7584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6月29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办函〔2023〕35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3-07-03 16:32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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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钦州市城市

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钦政办函〔202335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钦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徐科峰  副市长

副组长:何  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邹满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张嘉莉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梁家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  彬  市财政局副局长

        符永东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彭  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刘洺昇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毛汉霖  市商务局副局长

        姚  平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姚远锋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叶  坚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张本生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协理局长

陆汉川  灵山县副县长

陆建绍  浦北县副县长

金世锋  钦南区副区长

黄良先  钦北区副区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邹满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鹏、刘洺昇、毛汉霖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部署,制订出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对参与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进行申请认定及年度考核,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绿色货运配送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单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任务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每月信息沟通、会商决策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形成综合报告按程序报审。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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