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58985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2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钦州市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事项工作专班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政办函〔2022〕2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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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事项工作专班的通知
钦政办函〔2022〕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落实钦州市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战略合作,确保合作事项尽快落地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钦州市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事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谢立品 副市长
副组长:黄立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惠贤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杨良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立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海攀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扬艳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劳广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指军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协理局长
陈明宇 灵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玉勇 浦北县委常委、副县长
石 璨 钦南区委常委、副区长
陆鹏州 钦北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远华 市开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何惠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良佐同志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统筹推进合作事项落地;负责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联络沟通,协调解决双方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开展常态化对接互动,互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推进合作事项。
(二)抓紧推进合作事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钦州市人民政府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合作事项,明确工作任务,主动对接,创造条件,逐一推动合作事项落地。
(三)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月底前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形成综合报告报工作专班。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