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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6-7165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6年04月13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办〔2026〕4号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2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6-04-22 10:21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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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钦州市推进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钦政办〔20264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推进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413    


钦州市推进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有关工作要求,着力破解我市餐饮业经营痛点,激活消费潜力,推动餐饮业发展,根据《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446号),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到店消费便利性。根据核心商圈、美食街区等重点餐饮集聚区的停车需求,在部分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实施动态停车管理策略,灵活增加临时停车位。动态扩容停车供给,推动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节假日“错时共享”,法定节假日、大型文旅赛事活动期间免费停放。鼓励餐饮商户与各商圈停车场运营方推出凭定额消费发票免停车费等优惠。(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港产城投资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倡导租金减让。鼓励国有物业管理(权属)单位以及非国有物业管理(权属)单位或个人与经营困难的餐饮承租商户协商减让租金等支持措施。(市国资委,市港产城投资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灵活经营。在不影响安全、交通、环保,不扰民前提下,放开特色街区、商圈外摆,商户备案后可在自有红线范围内外摆,免收占道费。规范水电气、中介、外卖平台收费,合理疏导气价,降低经营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钦州供电局,市港产城投资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个转企”升级。鼓励优质餐饮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延续原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最大限度保留原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化《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核查程序,缩短办证时间,确保转型期间经营不中断。(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准帮扶服务。实施专员服务政策,强化培育服务,实施精准帮扶,指导企业成长,帮助化解风险。落实各级支持政策,加强对符合条件餐饮商户的指导服务,做到应享尽享。(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精准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依托“桂惠通”等平台深化“精准滴灌”机制,推动信贷资金精准投放、快速落地。引导金融机构持续优化融资服务流程,全面推广线上融资对接应用,有效缓解餐饮业融资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餐饮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政策找人”机制,推动税费红利“直达快享”。通过持续精简办税程序,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确保政策红利高效触达经营主体,切实减轻餐饮业办税负担。(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发展“餐饮+”。优化生活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联合融媒体、自媒体以及新媒体开展线上营销,打造“宣传+服务+经营”模式。推进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商户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AI”数字化监管,严控食品安全全流程,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市融媒体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港产城投资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票根经济。适时推出持有在钦举办的大型演艺及赛事活动票根以及抵达钦州东站高铁票的游客享受景区、住宿、餐饮、商超等联动优惠,组织、鼓励餐饮等企业参与让利优惠活动,吸引承接客流。(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丰富消费场景。培育打造平陆运河沿线“餐饮+文旅”新场景。借力重大节庆文旅赛事活动流量,创新推出沉浸式消费体验。联动北部湾(广西)旅游联盟城市文旅资源,强化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健全客源互送机制。(市融媒体中心,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市港产城投资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做好美食品牌。推动市餐饮协会开展美食比赛,评选“名菜、名厨、名店、名小吃”,培育打造地标美食。通过短视频等推广本地餐饮文化和非遗美食技艺传承,打造“钦州美食”品牌。支持餐饮商户申报“老字号”,与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中华美食荟·寻味广西”等联动推介。(市融媒体中心,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港产城投资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岗位技能培训。推动市技工学校等联合具有餐饮服务岗位技能培训资质的协会,为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技能培训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餐饮。督促餐饮商户、平台落实环保、食品安全等法规与标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油烟排放、制止餐饮浪费、推广可降解餐具。倡导消费者“光盘行动”、按需取食。指导市餐饮协会培育创建绿色餐厅。(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具体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国家和自治区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