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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5859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4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政办〔2025〕13号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7-30 17:16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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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

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2513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724    



钦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以经营主体感受度为核心评价标准,聚焦制度创新与服务升级,通过制度创新与服务升级双轮驱动,破解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提供坚实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底,全市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企业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区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自治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任务举措

根据《2025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我市工作实际情况,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和责任部门。

1. 加快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深化公平竞争机制改革,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强化劳动力要素保障,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持续优化建筑许可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妥善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税务局牵头;市其他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建设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一批地方性法规立法,推动将成熟举措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其他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建设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水平,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优化外籍人员停居留政策,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牵头;市其他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快建设高效便捷的便利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市其他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快建设保障有力的产业营商环境。加强制造业营商环境建设,强化产业营商环境监测,营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区办牵头;市其他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升政企沟通和涉企问题解决效能。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加强涉企问题解决能力建设,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牵头;市其他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建立高效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营商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改革创新机制,建立营商环境建设品牌培育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其他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监测弱项指标改进提升

针对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弱项指标,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1. 提升融资效果,优化融资服务。用好“桂惠通”“信易贷”“桂信融”等金融基础设施,提高授信服务效率和覆盖面。加强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合作,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金企对接活动,推动融资对接精准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2.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压缩办理时限。实施《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开展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根据《钦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员职业技能鉴定规则》,加强政务服务办事员队伍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窗口新进人员办事员职业技术水平鉴定。提高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无差别)受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在线诉讼程序,缩短审理周期。完善涉企商事案件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立案、调解、庭审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不定期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及白皮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审理周期。扩大府院联动机制覆盖面,出台配套性保障文件,妥善解决房地产风险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4. 做好外商企业服务,提升投资便利度。优化外商企业投资服务力度,提高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建立外籍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全程代办。加强对外籍人员签证申办服务,提升投资便利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运用地理标志品牌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加大专利转化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高校和企业专利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义务教育权利。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交通、通信、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提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区办)

7. 优化报装服务,规范城镇燃气经营活动。简化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在线办理和并联审批。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加强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8.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推动科技创新。推行重点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招用工等服务。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大科技领域资金投入,加快科技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谋划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学习杭州、深圳等先进地区做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方案中的重点改革任务,从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通过“小切口”改革,开展“微创新”。定期组织召开改革创新研讨会,通过系统谋划、重点培育、精准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并指派写作能力较的干部专门负责撰写创新案例,争取各部门、各县区每季度分别有1个、5个创新案例入选。组建“营商环境创新案例策划团队”,人员从市委政研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抽调,负责全市创新案例筛选、选题、审核、提升等工作,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系统性策划我市在全区具有示范价值的创新案例,突破单一部门或区域的局限,挖掘跨领域、跨层级的系统性创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职能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政企沟通服务满意度

重点围绕政企沟通工单处理全流程规范、政策法规、沟通技巧、服务意识、解决诉求等内容,加大领导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并不定期组织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情景模拟提升实战能力,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主动服务意识、政策解读水平和诉求解决能力。建立与诉求人有效沟通机制,切实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给予诉求人“被听见”的确定感和“被尊重”的满足感,提升服务质量。严格工单审核标准,正面回应企业诉求,按照解决时效和解决效果进行答复。涉及拖欠账款和政策不兑现等问题工单,相关部门要在加快核实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处理,有序解决问题工单,推动我市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线、产业园区服务专线工单和“企呼我办”工单的解决率和满意率进入全区前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园区办、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牵头;市有关职能部门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科室负责人全程跟踪落实。同时,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管行业就要管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和营商环境建设双重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总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分别牵头负责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产业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任务举措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季度和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结果,加强组织分析研究,查找工作上的问题和短板,并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提出切实有效的提升改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

(三)实行提级办理,提升办理质效

政企沟通服务工作实行“提级办理”机制,收到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线、产业园区服务专线工单和“企呼我办”工单时要快速反应,市有关职能部门由业务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初审并协调解决,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后办理回复;县区部门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报县区12345热线工作站、营商办联合审核,报请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12345热线工作站或营商办统一回复。

(四)鼓励改革创新,推广先进经验

建立“先行先试”容错机制,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对取得明显成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总结提炼并在全市推广。建立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库,每季度评选一批优秀创新案例,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

(五)强化考评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正向激励为主,加大考核权重。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会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及时排查问题,加强培训指导。对工作敷衍塞责、执行不力导致未完成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季度、年度监测结果排名靠后的县区和部门,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附件:1. 2025年钦州市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2. 2025年钦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3. 2025年钦州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4. 2025年钦州市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5. 2025年钦州市产业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6. 2025年钦州市提升政企沟通和涉企问题解决效能任务清单

7. 2025年钦州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设任务清单

8.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弱项指标改进提升责任分工表


附件1

2025年钦州市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加快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市场准入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网上公开办理。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

市直及驻钦相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

提高经营主体退出便利水平

持续推进经营主体准入退出规范化、便利化改革。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相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3

深化市场监管准入改革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一体化改革,实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审批事项“一次登录、一次提交、一窗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4

强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

强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

探索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六联办”(联合报装、联合踏勘、联合检验、联合账单、联合缴费、联合过户),探索联合外线工程审批、联合能效评价。

市城市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钦州供电局

5

强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

推动施工图豁免审查

继续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类型清单的通知》(桂建设〔20212号)有关规定,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或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设计规模小于5万立方米/日的小型给水、排水泵站工程以及抢险救灾的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图审查豁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单位工程或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进一步压缩项目开工审查周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

实施“一枚印章管挖占”

除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外,所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绿化审批事项,按照 “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模式,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城市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钦州供电局

8

实行住宅项目单体验收

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体工程,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单栋联合验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国防动员办

9

强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

探索开展“土地码”应用

依托“一码”实现规划用地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办证材料,压缩办理时间。深化“码上看地”、“码上查询”等便民利企场景应用,增设土地出让公告、供地计划、用地清单等内容,推进招商引资与规划用地高效衔接。

市自然资源局


10

加强获得电力保障

打造电力服务产业发展标杆,按照不同行业、产业链、链主企业需求,梳理全流程服务接触点,优化缩减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区分不同时间节点和用电负荷特性,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供电方案。

钦州供电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1

优化供水供气服务

进一步提升供水供气服务质量。

市城市管理局

市行政审批局

12

深化公平竞争机制改革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及时通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公平竞争指数”指标体系,从市场端、政府端、社会端三个维度,综合反映区域性公平竞争制度实施、竞争环境和竞争状态的基本情况。探索建立社会公平竞争环境观察员单位制度,开辟公平竞争社会综合治理新路径,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环境社会监督。探索梳理公平审查操作范式,编印《公平竞争审查实务指南》。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3

深化公平竞争机制改革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方技术变革

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变革公平竞争审查方式,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在线监测评估系统,实现市、县两级政府政策措施全覆盖监测。细化公平竞争的专门性规定。开发上线公平竞争大数据筛查预警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政府部门官网进行实时监测,形成“筛查预警、发函整改、反馈意见、复核验收”的工作闭环。组建由专家学者、竞争法律师等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为公平竞争审查提供智力支撑。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确保审查结果科学、公正。通过交叉检查和第三方定量评估双覆盖,确保审查结果公正性,推动政策制度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实现100%覆盖。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4

积极转变监管方式

积极探索预警式监管和企业合规建设,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防范转变。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5

建设企业赋码保护平台,构建“审批预约、全程监督、评价反馈”的行政执法活动管理闭环。

市司法局

16

探索使用企业专用“二维码”,行政执法活动需扫码预约,上传人员信息、检查事由、时间、执法资格和审批凭证,分类告知企业需准备的材料,平台对进企人数、人员身份是否与预约申报信息一致进行比对,受访企业通过平台对访企活动进行满意度评价。

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17

强化考评导向作用

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18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强化金融服务获得便利性

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事项“一揽子”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获得便利性。综合集成信贷、债券、保险、基金、外汇等金融顾问服务,为企业合理运用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提供解决方案。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19

继续实施“桂惠贷”政策

深入实施“桂惠贷”接续政策,深化货币政策工具与“桂惠贷”接续政策等财政金融工具协同联动。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20

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制度,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贷款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缩短融资链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实现信贷直达小微企业。持续深化“汇小二”金融服务,推动“汇小二”特色金融服务点提质扩面,致力于打造涉外金融服务最优环境。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21

推动各地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小微企业。全面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深度摸排企业融资需求。初步筛选我市小微企业名录,制作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机制专班操作手册,明确走访入户要点、沟通规范等操作事项。

市发展改革委,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22

强化劳动力要素保障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规定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和社保补贴等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支持。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23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吸引政策。及时兑现各类人才及高校毕业生政策待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

24

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

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制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政策措施,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等帮扶力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5

完善职称评价机制

完善职称社会化评价机制,实行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同行专家评议、政府指导监管,为各类优秀人才创造更多职业发展机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

开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27

健全采购信用管理机制

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28

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

加强诚信履约机制建设

落实中央、自治区部署,完善针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时重大违约的限制性措施,督促其诚信履约。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29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30

营造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引导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选择评标方式,综合考虑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确定评标标准。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的甄别处理程序,依法否决严重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

市行政审批局、市各行政监督部门


31

建设全区统一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

配合自治区建立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广西区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现CA数字证书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互认。

市行政审批局、市各行政监督部门


32

探索智能辅助评标新机制

以大数据为支撑,借助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将适合通过智能化手段完成的工作由系统自动完成,对复杂的评审指标通过快速定位、智能化比对等手段减少专家工作量,实现评标方式从传统人工向“人工+智能”转变。

市行政审批局、市各行政监督部门


33

持续优化建筑许可办理

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创新土地要素供给方式,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市自然资源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4

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改革

合并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批准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等事项。持续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推行依法“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带标准上市”等模式。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5

推行建筑工程分阶段施工许可模式

按“基坑围护、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主体工程底板以上、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四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6

开展工业项目“分期验收”

将工业项目“先竣工、再验收、后投产”改为建筑单体“先验收、先投产、先融资”模式,实现竣工一幢、验收一幢、登记一幢,助力企业提前盘活资产、缓解融资压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7

推进工程档案“无纸化”

实施工程电子文件归集服务改革,打通工程审批、全过程图纸和工程建设三大管理系统,推动工程文件全过程数字化,实现竣工图在线编制、一键生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8

探索建立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体系

探索“一码管地”、“一码管房”,基于不动产单元代码,构建业务协同、数据互通、资料共享、结果互认的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体系。

市自然资源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9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全面提升“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效能

进一步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事项,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类型“网上可办、掌上好办”,全面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网上办理比例。

市自然资源局


40

加快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跨省通办”服务机制。

市自然资源局


41

创新服务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同步办结”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并行办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

市自然资源局


42

主动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进一步优化完善服务企业专窗,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常态化提供“绿色通道”。

市自然资源局


43

持续强化登记、交易、缴税、抵押等业务高效协同

全面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加快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进代开发票业务网上可办,为纳税人提供代开发票服务。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44

全面推动登记服务扩面增效

积极开展延伸延时服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银行网点、邮政网点、园区等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随时办”。

市自然资源局


45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提升税费政策清晰度和透明度

聚焦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双循环便利地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做好政策梳理和宣传解读,持续深化“政策找人”,促进政策直达快享。

市税务局


46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优化税费服务举措

统筹推进办税服务厅和12366一体化转型升级,有序推行发票赋额调整、税务注销等高频审批事项集中办理。

市税务局


47

拓展精准推送工作机制在创新服务场景的应用,实施涉税中介特定时点提示提醒服务,以及纳税人缴费人逾期未申报、错误申报等提示提醒服务,优化办税缴费体验。

市税务局


48

配合自治区推进“税路通·八桂行”品牌建设和税收服务东盟系列活动,优化跨境服务举措,丰富跨境知识产品。

市税务局


49

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持续深化和规范“银税互动”服务,助推2025年全区“银税互动”贷款投放达到1700亿元。

市税务局

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50

推动税费征管数字化转型

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提交跨区迁移申请的智能自动审核,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迁入迁出服务,保障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发票额度等权益和资质得以延续,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市税务局


51

推广税务机关与企业数据直连的“乐企”应用,扩大“乐企”接入范围,提供数电发票开具、交付、使用等服务,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成本。

市税务局


52

健全税费诉求响应解决机制

加强“税企面对面”常态化交流,全面开展“服务满意伴随访”,高效解决企业涉税诉求。

市税务局


53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规范税务执法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通过书面说理与口头说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说理式执法”。

市税务局


54

组织修订税务机关权责清单,明确税务机关执法边界,规范税务机关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税收法定和过罚相当原则,深入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市税务局


55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

加快构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56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配合自治区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广西站)建设,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在政务服务、商务经营、金融市场等场景全面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57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扎实推进信用修复“一网通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58

落实国家关于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工作部署

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各级人民政府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明确审查主体、方式、流程和审查重点内容等。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解决各级政府“说到做不到”的问题。

市司法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59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国家关于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工作部署

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府合同履约智能化管理,动态监控付款进度、办结时间等关键节点数据,实现签约及时录入、履约全程监管、异常预警提醒、违约失信记录的闭环管理。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60

妥善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推动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强化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61

关注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持续组织开展对国有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重点检查国有企业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形,以及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合同数量及合同金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62

建立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针对12345热线收集到的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线索加强移送和督办,多渠道推动各地无分歧账款清偿化解完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345热线管理中心


附件2

2025年钦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加强营商环境立法

推动一批地方性法规立法

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加快推进制定向海经济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涉及经营主体的法规。配合自治区推动修订自治区专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规章。

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推动将成熟举措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度

鼓励支持各级各部门依法探索出台符合本地区、本部门需求的制度规范,及时将成熟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规章。

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


3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

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4

优化涉企检查方式和频次

合理统筹市、县两级行政检查计划,优化“综合查一次”,推行多个行政机关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5

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除根据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问题线索开展的靶向监管外,原则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6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

探索运用大数据筛查、自动巡检、智能预警等手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推动检查业务在线办理、信息自动上传、问题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市司法局

7

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重点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8

提升涉企检查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建立涉企联合检查平台,依托智桂通应用程序(APP)的“桂通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强化检查总量控制和监管效能评估。

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9

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深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工作,依法拓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优化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10

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保障科学规范行使裁量权,推动同一执法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围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11

探索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

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中全面告知内容、事实、理由、执法依据以及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充分保障企业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12

深化破产制度改革

完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机制

进一步加大破产财产处置力度,完善国有划拨土地转移流程、规范办理不动产登记、健全股权变更及解除质押查封办理流程,有效促进破产企业存量资源得到盘活利用。

市中级法院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13

促进国有破产退出企业存量土地加快转移登记

加快国有存量土地盘活再利用,促进国有破产退出企业存量土地依法依规加快转移登记,推动国有企业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资源。

市自然资源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4

强化系统集成

细化深化破产制度改革综合性政策,系统集成财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服务、注销登记等破产办理领域的政策措施,构建推动管理人高效履职、便利企业重整和退出的升级版政策体系,为破产办理提供全流程、全闭环、全链条高效便捷服务。

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1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配合自治区推荐重点产业发明专利优先审查60件以上,力争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件以上。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6

开展“百个地理标志千家企业运用”高质量发展行动

促进地理标志与多领域融合发展,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突破60家。

市市场监管局


17

探索开展版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开展版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加快构建法治健全、实施高效、有机衔接、执行有力的版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体系。

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18

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

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稳定性。

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19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常态化监测机制

配合自治区对重点国家进行知识产权诉讼动态化监测,实现涉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贸促会,市商务局

20

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配合自治区搭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保护,跨区域管理疑难复杂技术类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出台专门的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规则,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保密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

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

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市场监管局

21

建立“公安+行政+司法+企业”的著作权保护新模式

建设著作权保护联勤中心,探索建立服务全国著作权保护的体制机制,汇聚公安基础数据和许可审批、权利登记、行政处罚等著作权领域政务数据,结合互联网监测、舆情投诉、企业打假数据等开展全面研判,形成触发预警、高效联合、捆绑作战工作模式。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2

创新知识产权助企新模式

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互助办案和定期联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


23

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合力

实施《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采取联合办案、专案指导等方式,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导,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3

2025年钦州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水平

优化通关作业流程

推行预约联合登临检查,依托“单一窗口”将查验通知推送至口岸作业场站,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提高进出口货物提离速度。

市商务局,钦州港海关、钦州海事局、钦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加快推进中国(广西)东盟口岸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配合自治区加速构建适应发展、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广西口岸检验检测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区办

3

建立国内跨关区协同机制

创新跨关区“陆海联动、铁海直运”监管模式,针对到达货物提前安排订船订舱,在保证监管到位和信息化支撑的前提下,实现转关车辆自动施封关锁,出口货物班列直运、抵港直装、原箱上船。

钦州港海关


4

探索“口岸属地一体化”监管模式改革

按照“风险可控、顺势监管、便利企业”的原则,通过口岸海关与属地海关之间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允许进口真空包装、精密仪器、科研设备等在口岸不具备检查条件或不适宜在口岸开拆检查的货物先提离口岸,在满足监管要求前提下,直接运抵企业所在地由属地海关检查,实现“口岸直通、属地监管”。

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


5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水平

持续深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通关便利化改革

配合自治区对进口免于办理CCC认证产品的企业,缩短审核办理限时,全程电子化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


6

促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数量增长

加强AEO认证培育,强化AEO政策宣传,支持更多诚信守法企业成为海关AEO企业。设立AEO企业协调员、AEO企业服务窗口,提供“专人对接、专窗受理”信用服务。

钦州海关、钦州港海关

市商务局

7

构建涉外企业合规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和运行体系

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出入境审批、金融、保险、汇率、安全、人才等“一站式”增值化服务。

市司法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8

强化外贸领域企业服务保障

建立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需求,主动靠前服务。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9

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积极争取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0

做好外商企业服务

推进实施跨境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业务便利度。

外汇管理局钦州市分局


11

吸引更多优质外资参与广西相关投资

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提质扩面。

市商务局


12

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做好重点外资项目服务

完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加强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

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外汇管理局钦州市分局

市园区办

13

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和创新企业培育

支持外资在桂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高质量孵化器,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和创新企业培育。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14

优化外籍人员停居留政策

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办理流程

配合自治区推动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两证联动”,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为基础,推进医保、金融、交通等领域应用系统适配升级,拓宽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15

积极创设外国人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单一窗口”

探索实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证件“一窗办理”。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

落实外商投资人员入境政策

落实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的政策。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在华永久居留申请“绿色通道”。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行政审批局

17

加强来华工作外国人信息服务

加强外籍人才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地方频道建设,为外国人提供集成、权威的政策解读、职位发布、生活资讯等信息服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

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布局一批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

配合自治区依托法律服务机构在东盟成员国布局一批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到2025年底,驻境外知识产权服务站不少于20个,为企业提供境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市贸促会,市市场监管局


19

完善知识产权维护机制

配合自治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建立重点出口企业库,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联络员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贸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0

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服务信息收集和报送

配合自治区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西分中心等保护平台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编发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引(指南)手册,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信息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21

建立跨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

发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广西国际民商事调解中心等作用,与东盟成员国仲裁、调解机构建立跨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渠道。

市贸促会,市司法局



附件4

2025年钦州市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实落细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重点事项清单,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拓展广西“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场景

探索在审批监管衔接、部门间办事等领域,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场景。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

推出医疗机构专属的“套餐式”一件事指南,将与其相关联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等共计5个事项打包整合为群众视角的“一件事”。

市卫生健康委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4

推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公租房“资产盘点”,绘制公租房房源“电子地图”,群众使用手机可实时查询小区规划图、户型图、楼号、面积、租赁状态、房管员姓名、服务电话等基础信息,搭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查平台,推行数据共享、开展“并联审查”,民政、公安、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多部门依托平台协同办公、实时联审,自动生成公租房资格核查报告,无需申请人开具证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疏通办事堵点,提升服务水平

促进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公共数据共享。

市大数据发展局


6

探索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提供远程帮办服务。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刷脸办远程办系统”接入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申请人提供“远程办”服务。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7

探索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

探索通过自备材料识别、算法模型等,实现高频事项办理材料“少填少交智能审”;探索人工智能阅读材料、审核判断、自动审批,大幅提升审批便利性、透明性和公平性。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发展局

8

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线上发布

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集中发布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将惠企政策进行精细化拆解,形成可申报、可兑现的惠企政策事项。建立惠企政策及企业标签体系,对惠企政策及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实现政策智能匹配、精准推送。企业符合条件的,平台自动向企业推送申报提醒。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9

完善线下受理惠企政策兑现业务

各市、县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各部门惠企政策兑现业务。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0

优化惠企政策平台服务

积极推动惠企政策线上兑现,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1

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推动税费红利“直达快享”

依托电子税务局和大数据分析,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政策找人”。除法定核准或备案事项,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实现95%以上优惠事项“免备案”。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推送工作。

市税务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2

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

逐项明确中介服务的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性质等,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3

探索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机制

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全过程管理,严格查处资质资格借用挂靠、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4

实现行政审批中介网上可查询

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依托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要求等查询服务。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5

2025年钦州市产业营商环境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加强制造业营商环境建设

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强化产业科技协同创新

配合自治区推进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和支持企业间并购重组,新认定一批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滚动实施重大产业标志性工程、“双百双新”项目、“千企技改”项目。实施优势产业“串珠成链”行动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开展工业大县培育行动,建设10个左右特色产业集聚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市国资委,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推动数实加速融合

实施工业互联网与重点产业链“链网协同”工程,支持产业集群链式转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加快绿色制造工程建设

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打造“人工智能+”特色营商环境

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广西“人工智能+”产业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围绕“人工智能+”开展产业招商,引进一批人工智能领域项目落地钦州。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园区办


5

加大对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加大制造业企业扶持力度,组织参加“百场万企”对接和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积极参与构建广西中小企业“114XN”〔1为自治区枢纽平台,14为各设区市窗口服务平台,X为各县(市、区)、园区服务站点,N为专业服务机构〕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政策直享、服务直达”的服务格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园区办


6

加强制造业营商环境建设

制度化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强化精准施策和政策兑现,大力推进惠企资金直达快享改革。实施项目建设质效提升和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攻坚行动,用好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周转资金,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7

夯实产业人才支撑

及时发布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大力培养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统战部

8

创新企业融资服务,开展供需对接协作

借鉴东部地区做法,探索“亩均英雄贷”金融服务模式,开展政银企、政金企融资促进活动。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9

实施重点项目技术改造

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进一批零碳园区建设。“一企一策”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带动产业链生态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区办


10

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

鼓励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设备更新。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加强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跨部门统筹协调和信息反馈,全链条优化项目申报、要件审核、清单推送、资金发放等操作流程,提升政策透明度和知晓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1

加强项目常态化储备

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成熟度和可落地性。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2

大力引育优质企业梯队

配合自治区实施优质企业“清单化”管理,力争2025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0家,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达1000家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

加强制造业营商环境建设

优化产业链大招商新机制

全面系统梳理全市招商引资政策,研究提出新时期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的有关工作意见。加强产业规划研究,联合“链主”企业绘制产业链关键环节、空白环节招商图谱。依托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平台整合产业信息资源,健全场景供需对接机制,以应用场景优势吸引创新主体落地。聚焦招商对象诉求,梳理并填补产业细分领域政策空白,带动产业上下游精准招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区办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4

构建涵盖就业中介、房屋居住、生活服务、商业配套为一体的人才服务体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组织部,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5

推进产业链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配合自治区印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涉企增值服务事项自治区级基本目录、产业链服务事项清单等。开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试点。

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6

强化产业营商环境监测

建立健全广西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监测机制

2025年起,配合自治区对全区产业园区开展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市园区办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7

优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监测方式

配合自治区将产业园区监测方式从“有感”向“无感”转变,重点从产业园区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诉求的过程和表现反向监测园区的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尽量避免让产业园区报送各类数据和佐证材料。依托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建设产业园区营商环境监测模块。

市发展改革委、市园区办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8

提升产业园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能力和水平

畅通园区企业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产业园区服务专线(12345-1-4)反映问题和诉求渠道。进一步提升园区企业反映问题工单的解决率和满意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园区办、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19

强化产业营商环境监测

持续开展满意度调查

配合自治区按季度开展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

市统计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20

营造发展新质生产力良好环境

鼓励各地在新业态新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措施

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

市各有关职能部门


21

对新产业新业态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容缺办理等措施

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审批模式,探索采取“沙盒监管”等包容审慎措施,量身定制“一业一策”许可方案,梳理形成许可规范,出台便利化措施管理政策等。

市各有关职能部门


22

大力营造鼓励产业创新的环境

深入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加快完善科技成果从研发端向企业端转化的相关机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技术经理人、行业协会等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23

加强创新要素集聚,搭建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打通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

配合自治区梳理评估全区中试平台建设进展,研究推动全区中试平台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探索建设覆盖全区的中试服务共享网络,形成涵盖解决方案、需求发布、典型案例等功能的中试服务体系,促进中试服务资源共享和供需对接。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24

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以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应用为着力点,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产业引领+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资本赋能”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附件6

2025年钦州市提升政企沟通和涉企问题解决效能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政企沟通交流机制

通过召开政企沟通座谈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个体工商户座谈会、制造业企业座谈会、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圆桌会议、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形式,拓宽与各类经营主体的沟通交流渠道。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完善经营主体投诉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数据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建立常态化经营主体投诉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推动解决经营主体反映的困难和诉求。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2345热线管理中心

3

建立征求企业家意见或邀请企业家共同参与制定工作机制

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中,民企代表不低于七成、中小企业代表不低于五成。建立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企业家代表库,积极吸纳自治区工商联企业家、直属商协会、团体会员以及执常委中熟悉行业发展和国家政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家入库。

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4

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贯穿全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重点从政策惠企、环境活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法律护企等5个方面开展服务行动。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5

加强涉企问题解决能力建设

常态化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

聚焦企业诉求多次的问题攻坚克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融资、用电、用工、项目审批、市场对接等专项服务,持续推动实现“三升两去三消减”总目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6

巩固“党委统筹、班子带动、部门协同、市县主动、政企互动”五级联动工作体系

持续运转问题“收集—筛分—办理—反馈”闭环工作机制,推动实现问题100%分办、100%答复、100%反馈,进一步提升问题办结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7

加快完善“接诉即办”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

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通过“桂商码”(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负责)、“智桂通”APP(市行政审批局负责)、12345-1营商环境热线(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不成事”窗口(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反映问题诉求的渠道。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8

严格落实“好差评”评价和“办不成事”反映问题“以评促改”闭环管理机制

健全问题受理、科学分办、解决处置、跟踪督办、反馈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提升经营主体求助、投诉、举报等问题类工单按时办结率和解决率。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

12345热线管理中心,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9

加快构建“企呼我办”涉企问题兜底办解决渠道

依托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配合自治区构建“企呼我办”政企沟通交流模块(国务院督办、自治区交办、有关部门转办、12345营商环境热线难以推进解决或无法受理、经营主体不愿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问题诉求),市营商办将“企呼我办”工单按照职责分工转派给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收到转派工单的单位负责具体办理。

市直及驻钦相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7

2025年钦州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指标

改革方向

任务举措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健全营商环境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牢固树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上下一盘棋”和“管行业就要管营商”的工作理念

明确由市场监管、司法、商务、行政审批、产业园区等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分别负责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产业营商环境建设,各级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牵头负责品牌化营商环境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不再单独列出

2

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统筹协调机制

切实发挥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统筹协调作用

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一体推进全区营商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3

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建设改革创新机制

构建区市县纵向贯通、行业部门横向联通的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机制

制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本级部门职责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4

落实好国家层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

重点落实好2025年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方案中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积极申报自治区层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市直及驻钦相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建立营商环境建设品牌培育机制

创建营商环境“一区域一品牌”、“一部门一特色”

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区“营商广西·桂在便利”营商环境服务品牌框架下,因地制宜培育我市特色的营商环境品牌。积极向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报送我市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有关成效。

市直及驻钦相关职能部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6

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氛围营造,各级营商环境牵头部门会同本级宣传部门、网信部门谋划好本地的营商环境重点宣传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在动车站、机场、人流量较大的公交车沿线、公共场所等开展营商环境公益宣传,积极参加自治区层面组织的有关营商环境联合采访、宣介、新闻发布等活动。

市委宣传部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7

设立“企业亮灯日”,在企业上市、项目开工、获得重大荣誉等重要时刻,通过城区公共大屏和公共灯光资源为企业亮灯宣传,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提升企业荣誉感与获得感,释放尊商重商信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市直及驻钦有关职能部门


附件8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弱项指标改进提升责任分工表

序号

指标

任务举措

责任单位

1

提升融资效果,优化融资服务

用好“桂惠通”、“信易贷”、“桂信融”等金融基础设施,提高授信服务效率和覆盖面。加强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合作,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金企对接活动,推动融资对接精准化。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钦州金融监管分局

2

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压缩办理时限

实施《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开展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根据《钦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员职业技能鉴定规则》,加强政务服务办事员队伍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窗口新进人员办事员职业技术水平鉴定。提高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可办率,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无差别)受理全覆盖。

市行政审批局,市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在线诉讼程序,缩短审理周期

完善涉企商事案件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立案、调解、庭审等全流程线上办理。不定期发布涉企典型案例及白皮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审理周期。扩大府院联动机制覆盖面,出台配套性保障文件,妥善解决房地产风险等问题。

市中级法院,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4

做好外商企业服务,提升投资便利度

优化外商企业投资服务,提高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建立外籍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全程代办。加强对外籍人员签证申办服务,提升投资便利度。

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园区办

5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应用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培训,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运用地理标志品牌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加大专利转化项目支持力度,促进高校和企业专利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

6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义务教育权利

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完善交通、通信、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区办

7

优化报装服务,规范城镇燃气经营活动

简化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在线办理和并联审批。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加强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8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推动科技创新

推行重点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招用工等服务。加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大科技领域资金投入,加快科技研发。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