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57354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19日 |
|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21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政办〔2021〕1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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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21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2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2021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19日
钦州市2021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稳投资促增长的“压舱石”作用,确保全面冲刺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投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市级计划推进重大项目458个,按工业产业项目总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标准确定,不含房地产项目,包括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节能环保四大类项目,总投资40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3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77个、年度计划投资71亿元,续建项目189个、年度计划投资255亿元,竣工项目92个、年度计划投资67亿元,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目标任务,压实领导责任。
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分类分级负责制,各分管副市长为项目“总协调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对应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作为项目“总管理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要成立本单位领导小组,确保每个重大项目由1名分管领导对应、1名业务骨干负责具体跟进,并作为“具体责任人”。市、县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作为项目“统筹协调人”,负责市级重大项目的协调调度,全面掌握每个项目投资进度、开竣工进度。各县区负责收集本县区项目推进情况、市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所牵头负责项目推进情况,每月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报市委、市人民政府。要形成重大项目逐级管理模式,层层发力层层合力,确保各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二)加强要素保障,全力倾斜支持市级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市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设立和预留市级重大项目用地、用林专项指标,全市用地占补平衡指标切块预留一部分用于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并优先安排交易,各类要素优先保障市级重大项目。
二是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在争取中央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各类补助资金和安排市级前期工作经费方面,重点倾斜支持市级重大项目。
三是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行政审批部门要为市级重大项目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重大项目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占用林地、水土保持等关键前期工作审批。
四是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主动向金融机构推介市级重大项目,定期向各类金融机构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信息。
五是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单位,要优先保障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的需要。
(三)加强项目调度,建立完善市级重大项目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市级重大项目投资和开竣工情况月报机制。每月3日前,各县区以及市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实际开竣工情况,形成月报表报市发展改革委。
二是建立市级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机制。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召开1次协调调度会,限期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和困难,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对应分管市领导,提交市层面统筹协调解决。
三是建立市级重大项目通报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月向全市通报1次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完成和实际开竣工情况。
四是建立正向激励和负向倒逼的奖惩考核机制。将市级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项目推进快、投资贡献大和要素保障到位的单位,提请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绩效加分,并在下一年度安排用地指标和前期工作经费时给予重点倾斜。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市委、市人民政府将在重点节点及时间段,举办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开辟重大项目建设专栏,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克难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钦州市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推进计划表(新开工项目)
2. 钦州市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推进计划表(续建项目)
3. 钦州市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推进计划表(竣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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