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本局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年度我局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临时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钦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及时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充分利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建立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公开环境。每月均按时报送“一中心两馆”材料,通过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送交,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的需求,努力提高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主要是公开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精准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44余条。其中更新完善了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工作制度12条,发布工作动态24条,发布其他信息8条;按要求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公共图书馆等信息场所报送2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而没有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没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升,但工作整体水平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再提高。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优化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大力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管,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争取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指导,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钦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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