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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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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市机关服务中心是钦州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根据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维修;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中央空调、电梯、配电机房、发电机组、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市行政信息中心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障市四家班子领导和机关工作用车。市直机关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监管工作;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及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和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环境秩序工作;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综合会议室的管理维护和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收发、交换工作,协调管理报刊、信件收发传递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管理、推进工作;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通知和名单反馈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管理);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代管24个单位(含本单位)的账务核算。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上述职能,我中心下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房管科、综合科、行政科、保卫科、车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加挂动力设备科)、后勤服务科、值班科、效能科、人事科、膳食科、财务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现有编制110名,2024年末实有在编干部职工80人,其中干部30人,工勤人员50人。实有在编干部职工较2023年度减少5人,主要是2024年度退休5人。现有退休人员83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机关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构成为本中心1个部门,无下属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99.54万元,同比下降15.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99.5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618.51万元,下降15.3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减少。
(二)支出总计3399.54万元,同比下降15.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714.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同比减少552.96万元,下降16.92%,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72.4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9.83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86.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补助的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6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医疗缴费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213类)6.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支出。同比减少0.75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部分没有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0.36万元,下降7.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积金缴费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52万元,项目支出1570.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8.3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15.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支部委员工作补助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
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9.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9.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8.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2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9.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5.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12.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18.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80万元,支出决算11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5.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18.8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42.00%,同比减少27.27万元,下降18.6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114.88万元,无年初预算数,同比减少27.57万元,下降19.35%。主要用于市政协、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列入年初预算,年中按各单位实际购车需求调整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购置公务用车需求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同比增加0.30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巡察组工作需要使用我单位公务用车,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巡察组工作需要使用我单位公务用车,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巡察组工作需要使用我单位公务用车,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同比下降61.62%。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工作、各地市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等业务工作接待用餐。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3个批次、共计3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个批次、3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采取总额控制制度,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58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8.2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共有车辆7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686.63万元,执行数3399.54万元。自评得分为96.7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34个,项目支出总额1570.03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3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70.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导致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项目经济分类科目调整较多或是项目经费不足的情况。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指标缺乏合理性,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有待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前的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项目需求,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预算编制与实际需求一致,做到预算编制具体、科学,确保预算执行合理、合规,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有效落实。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物业服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9万元,执行数为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后勤服务保障经费用于市行政信息中心办公区、市档案馆办公区和公寓楼小区的安全保卫、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房屋水电及动力设备管理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物业服务面积为72592㎡,物业管理服务面积覆盖率100%,服务对象数量不少于1000人,各项物业服务需求响应及时,为干部职工营造了安全、整洁、舒适、优美的办公、生活环境,保障机关工作正常开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市行政信息中心、市档案馆新馆及领导公寓楼水电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9.16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依据整体充分合理,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坚持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支出,满足了市行政信息中心、市档案馆等公共区域的用电需求,为机关单位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效后勤服务保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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