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03 00:00     来源: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市机关服务中心是钦州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根据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维修;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中央空调、电梯、配电机房、发电机组、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市行政信息中心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障市四家班子领导和机关工作用车。市直机关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监管工作;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及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和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环境秩序工作;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综合会议室的管理维护和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收发、交换工作,协调管理报刊、信件收发传递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管理、推进工作;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通知和名单反馈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管理);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市机关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二层机构。机关本级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房管科、综合科、行政科、保卫科、车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加挂动力设备科)、后勤服务科、值班科、效能科、人事科、膳食科、财务科。

(三)人员情况

2021年末,市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数为127人,实有在职人员94人,其中:干部40人、工人54人。实有退休人员85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机关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构成为本中心1个部门,无下属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05.71万元,同比35.36万元,增长1.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05.7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5.36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标准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3105.71万元,同比35.36万元,增长1.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5.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同比增加36.79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标准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300.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33.97万元,增长12.72 %,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67.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补助的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1%。

4.农林水支出7.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支出;同比减少23.96万元,下降76.82%,主要原因是减少市人大办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4.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0.01万元,下降11.80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市机关局住宅区综合整治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48万元,项目支出    1627.2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036.9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般行政管理事务1590.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27.56万元,主要用于市委组织部公务用车购置专项业务开支。

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支部委员工作补助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74.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8.死亡抚恤6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抚恤金。

9.行政单位医疗54.40万元,为单位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公务员医疗补助12.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其他农林水支出7.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12.住房公积金74.79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20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1万元,支出决算115.37万元;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13.98万元,下降10.8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3.34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支出109.1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市委办、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委组织部公务用车共4辆。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3   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办、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委组织部用车需求,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开支经费,购置公务车品牌不同定价不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同比往年持平。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4%,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4.10%。主要用于自治区机关中心检查工作用餐及各地市机关中心学习交流接待用餐。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9个批次、共计18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9个批次、18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采取总额控制制度,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数比上年增加,采取总额控制制度,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47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80.12万元,增长66.5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在职人员车补经济分类调整为其他交通费,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5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3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5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6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套。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工作要求,我中心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72.1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49.49%。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质量达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工作要求,我中心完成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5.7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较好、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高,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后勤服务保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考评记录不完整。存在物业公司未严格按照物业服务手册和考评标准要求及时将服务手册及工程维修各岗位的考评情况提交给相关责任科室的情况。二是综合治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对物业维修服等后勤服务工作的回访记录等方面的信息记录未能体现工作完成时效性,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制度规范意识,严格按照物业服务手册及考评标准完成相关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及时提交相关责任科室;二是建议物业公司根据时效性制度规范要求,对物业维修服务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访并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以便保障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参与投诉调解工作,针对投诉问题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进行处理。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和对日常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反馈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2)市行政信息中心、市档案馆及领导公寓楼公用水电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中心坚持建设节能型公共机构,厉行节约,认真做好驻市行政中心各单位节水节电工作,但由于每年都有新设备、新设施增加,办公人数增加,设备老化等客观原因,实际产生的水电费每年都有所增加,控制预算压力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中心将进一步规范市行政信息中心、市档案馆新馆及领导公寓楼用水用电制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节电意识,争取做到在满足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

3.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