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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是钦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根据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维修。
3、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中央空调、电梯、配电机房、发电机组、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市行政信息中心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障市四家班子领导和机关工作用车。
6、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及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和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环境秩序工作。
8、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综合会议室的管理维护和会议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文件收发、交换工作,协调管理报刊、信件收发传递工作。
10、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管理、推进工作。
11、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通知和名单反馈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12、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下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房管科、综合科、行政科、保卫科、车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动力设备科)、后勤服务科、值班科、效能科、人事科、膳食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及编制现状
(1)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00人,其中干部39人,工人61人。
(2)本局现有离退休人员83名。
(3)本局目前聘用人员149人(其中局直接聘用147人,公益岗位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959.87万元,同期相比增加568.02万元,增长2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9.67万元,同期相比增加307万元,增长1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9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6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 .17%,同期增加454.22万元,增加49.77 %;项目支出159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82%,同期增加113.8万元,增长7.6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699.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2%,同期相比增加440.32万元,增长1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22.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4%,同比增加122.6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6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3.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8%,同期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36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9.87万元的46 %,同期增加454万元,增加4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0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同期相比增加360万元,增长4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5.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期增加90.28万元,增长10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期相比增加4.47万元,增长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93.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9.87万元的54%,同期相比增加114万元,增长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8.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0%,同期相比减少81万元,减少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0.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0%,同期相比增加30万元,增长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同期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5%。
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6.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93.0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0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9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1593.08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63.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50.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73.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8万元,比2016年预算11.2万元增加4.6万元,增加41.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车改革后,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6〕9号)和《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涉改车辆封存停驶的通知》(钦车改办〔2016〕3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局保留6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其中2辆编制配备我局,其余4辆由我局统一管理为市直机关车改后无保留车辆及保留车辆不足的单位提供应急服务。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7.4万元,同期相比减少0.29万元,下降3.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在职人员减少,按人数计算的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该项经费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8.4万元,同比增加4.9万元,同期增加1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为2辆,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按照2辆的数额核定,但2016年中旬由于公务车改革后,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办发〔2016〕9号)和《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涉改车辆封存停驶的通知》(钦车改办〔2016〕3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局保留6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其中2辆编制配备我局,其余4辆由我局统一管理为市直机关车改后无保留车辆及保留车辆不足的单位提供应急服务,代管的4辆公务用车费用由我局承担,因此2017年公务用车维护费按照6辆车核定。
4.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市机关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我局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中: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房管科、综合科、行政科、保卫科、车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动力设备科)、后勤服务科、值班科、效能科、人事科、膳食科。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00.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1.1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其中:集中采购1.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1.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4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2.88万元,其中:局本级4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运行费及专项业务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53万元;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73.37万元;聘用人员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68.51万元;开投大厦租金与物业管理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28万元。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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