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0188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6日 |
| 标 题: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机服通〔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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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关于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
市行政信息中心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信息中心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现对市行政信息中心用电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会议室的照明、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不用时应随手关闭。
二、严禁在办公区域私拉电线、乱接电源等行为,不得擅自改变原电气线路的功能。
三、严禁使用自带的大功率电器,如电暖器、电褥子、暖风机、电热炉、微波炉等。
四、严禁在电气开关箱、电源插座以及电脑机箱、显示器、打印机、灯具、热水器等易发热电器上覆盖易燃物品。
五、严禁在强电井、弱电井内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
六、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需安装大功率设备如空调机、除湿机、开水机、服务器、UPS、大型粉碎机等,须到市机关服务中心报备安装。
七、办公区域内如发现用电设施需要维修或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维修部门,严禁自行处理。
八、我单位将随时巡查各办公室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情况,对存在违反安全用电、不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情形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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