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4050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0日 |
| 标 题: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机服通〔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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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节约型
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机关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24〕6号)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组织创建6家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创建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创建单位能源资源消费大幅度降低,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高于全区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效平均水平,在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显著。
二、创建程序
申请创建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创建对象)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等,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由节能工作责任主体牵头统一申请创建,创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创建对象可以自愿申报参加创建,编制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填写创建备案表。
(二)推荐申报。各县(区)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做好创建工作,请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汇总表》(附件4)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备案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市机关服务中心,由市机关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核后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确定名单。2024年3月底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创建名单。
(四)组织实施。列入创建名单的创建对象应当积极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的指导和推动,确保各创建单位于2024年9月底前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五)评价验收。
1. 2024年10月初,市机关服务中心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附件2)组织对我市各创建对象进行评价验收,并将我市创建工作总结、评估通过名单和验收评价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 2024年11月底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成评价验收组,通过资料评审、实地勘验等方式对创建对象评价验收结果进行复核。
(六)发布名单。达到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标准的单位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内容应当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主要包括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完善管理制度机制,以及开展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节水护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办公、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等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因地制宜采取适当方式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给予激励,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获得命名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当充分发挥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引领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扩大影响力和辐射范围。
(三)严格遵守创建纪律。创建对象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切实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力戒脱离实际、为创建而创建等形式主义。各县(区)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好中选优,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在创建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取消创建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机关服务中心节能科吴琪,3688861;市发展改革委能资科黄剑,3688663;市财政局国防政法科周艳艳,2896970。
附件: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2.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3.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4.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汇总表
5.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备案表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钦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额分配表
|
县(区)/单位 |
名额 |
|
灵山县 |
1 |
|
浦北县 |
1 |
|
钦南区 |
1 |
|
钦北区 |
1 |
|
市委党校 |
1 |
|
市卫生健康委 |
1 |
附件2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2024年1月
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个公共机构,合署办公的多个公共机构由节能工作责任主体牵头统一申报。
四
参评项实际总得分值
、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控制项评价、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提高与创新评价4个部分,总计110分。控制项评价不赋分;基础评价部分合计90分,包括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及机制、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节水护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办公、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特性评价部分10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等类型;提高与创新评价部分10分。考虑气候、地区实际情况,将基础评价和特性评价部分适用于参评公共机构的评价条款定为参评项,示范单位评价得分按照下式计算:
示范单位评价得分=
×100+提高与创新项实际得分值
参评项总分值
参评项实际得分:指按评价条款要求对各参评项进行评价后的实际得分值之和;
参评项总分值:指各参评项的满分值之和。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控制项全部符合评价要求;
2.“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标不高于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规定的基准值,或上一个自然年度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型公共机构平均值;
3.评价总得分≥85分。
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数据,数据统计及指标计算应符合《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相关规定,以及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要求,可参考以下计算方法: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综合能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
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综合能耗总量—供暖能源消耗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
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供暖期供暖能源消耗量/采暖面积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综合能耗总量/用能人数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年)=年度常规水资源消耗总量/用能(水)人数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年)=年度碳排放总量/建筑面积
计算上述指标时,综合能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各种常规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年度碳排放总量包含公务用车产生的碳排放量。
计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七、根据《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中小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小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超大型数据中心是指规模大于等于10000个标准机架的数据中心。标准机架的换算单位,以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
|
项目 |
指标 |
评价规则 |
评价情况 |
|
控制项 |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完成情况 |
属于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公共机构,符合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 不属于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公共机构,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并经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确认。 |
是/否 |
|
能源资源浪费处罚 |
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能节水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近两年未受到相关部门能源资源浪费处罚。(自我承诺) |
是/否 | |
|
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情况 |
未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自我承诺与现场核查结合) |
是/否 |
|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评价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
1 |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
能源利用效率 |
在本地本部门同类型公共机构中能源利用效率较高 |
位于已制定能耗定额标准的地区,依据本地区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进行判定: |
20 | |
|
供暖地区: 1)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引导值,得5分; 引导值<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基准值,得4分; 2)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基准值的,得0分。 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引导值,得5分; 引导值<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基准值,得4分; 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基准值的,得0分。 3)人均综合能耗≤引导值,得10分; 引导值<人均综合能耗≤基准值,得8分; 人均综合能耗>基准值的,得0分。 |
非供暖地区: 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引导值,得10分; 引导值<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基准值,得8分;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基准值的,得0分。 2)人均综合能耗≤引导值,得10分; 引导值<人均综合能耗≤基准值,得8分; 人均综合能耗>基准值的,得0分。 | |||||
|
位于尚未制定能耗定额标准的地区,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0.8×平均值的,得10分; 0.8×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平均值的,得8分;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平均值的,得0分。 2)人均综合能耗≤0.8×平均值的,得10分; 0.8×平均值<人均综合能耗≤平均值的,得8分; 人均综合能耗>平均值的,得0分。 | ||||||
|
1 |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
水资源利用效率 |
在本地本部门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 |
被评为节水型单位,得10分。 尚未建成节水型单位的,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水资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人均用水量≤0.9×平均值的,得10分; 0.9×平均值<人均用水量≤平均值的,得8分; 人均用水量>平均值的,得0分。 |
10 | |
|
2 |
管理制度及机制 |
管理机制 |
节能管理机制健全,节能管理职责明确,节能管理制度完善,节能管理水平较高 |
1)制定节约能源资源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碳减排目标,得2分; 2)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职责和分工,并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得1分; 3)落实上级节能管理部门制度或制定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得1分; 4)近2年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或相关奖励,得1分。 |
5 | |
|
能源资源计量 |
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的要求,根据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合理实行能源资源分单位、分类、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
1)实现用电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并有相应表具台账,得1分; 2)实现用水分项计量,重点用能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并有相应表具台账,得1分。 |
2 | |||
|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和公示 |
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公示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
1)结合工作实际,有近2年的月度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并归档管理,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能耗公示,得1分; 2)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求,近2年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1分。 |
2 | |||
|
碳排放量统计核算 |
开展本单位碳排放量统计核算工作 |
依据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年度碳排放量进行统计核算,得1分。 |
1 | |||
|
能源审计 |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
近5年进行过1次能源审计,形成完整的能源审计报告,得1分;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得1分。 |
2 | |||
|
2 |
管理制度及机制 |
能源监管平台 |
建设建筑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管理和用能设备调控 |
建设能源资源节能监管平台,实现电、水、气、热等能源资源消费的计量、监测、存储、报送、分析、预警等功能,得1.5分。 |
1.5 | |
|
节能运行管理 |
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餐饮、能源费用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等提出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
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餐饮、能源费用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等提出绿色低碳、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1分。 |
1 | |||
|
公务用车管理 |
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运行成本 |
实行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得1分。 |
1 | |||
|
宣传引导 |
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做法 |
1)近2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绿色出行宣传月、世界粮食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等宣传活动,得1分; 2)近2年通过新闻媒体或上级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做法或案例,得1分。 |
2 | |||
|
业务培训 |
通过线上和线下结合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本领 |
1)近2年积极参与上级节能管理部门组织的节能管理面授或远程培训,得1分; 2)近2年每年组织1次本单位节能、低碳、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或培训,得1分。 |
2 | |||
|
3 |
绿色化改造 |
围护结构 |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外窗及透光幕墙采取必要的遮阳措施 |
建筑外墙、屋面和外窗采取必要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得1分。 |
1 | |
|
供暖系统 |
采用合理的热源方式和节能技术措施,推动公共机构实施清洁取暖改造 |
1)采用清洁能源供暖方式,配备热源气候补偿装置,以及供暖末端自动温度控制阀,实现供暖智能运行调节和控制,得1.5分; 2)做好锅炉房、热力站的能源消耗计量工作,计量燃料的消耗量或供热量,以及耗电量、补水量,得0.5分。 |
2 | |||
|
空调系统 |
开展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选用高效的设备、采取合理的节能运行调控方式,提升系统运行能效 |
主要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冷水机组能效等级达到1级或已实施冷源系统智能调控和运行优化改造,实现冷水机组、水泵、冷却塔等冷源设备集中智能控制,得2分;冷水机组能效等级达到2级,得1.5分。 主要采用分体空调或多联式空调机组的,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1)60%以上的空调能效等级为1级得1.5分,60%以上空调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得1分; 2)配备集中控制系统,能够对分散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室内机进行远程集中管理,得0.5分。 |
2 | |||
|
照明系统 |
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公共场所合理采用LED灯具和智能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使用时间 |
1)1级能效照明灯具使用率达到80%,得1分;2级及以上能效照明灯具使用率达到80%,得0.5分; 2)公共区域和室外根据使用需求采取合理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包括自动开关灯或调光的控制装置等,得0.5分; 3)景观照明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日、节假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控制模式,得0.5分。 |
2 | |||
|
3 |
绿色化改造 |
其他用能系统和设备设施 |
积极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
1)60%以上动力设备、办公设备等电气设备能效等级为1级得1分,60%以上动力设备、办公设备等电气设备能效等级为2级及以上得0.5分; 2)电梯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变频控制等节能控制措施,得1分。 |
2 | |
|
绿色食堂 |
开展绿色食堂建设,采取节能环保措施 |
使用具备2级及以上能效标识、获得节能环保认证的节能炉灶、节水型清洗消毒、节能型排油烟净化、节能型冷藏冷冻等食堂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和技术,使用1项得0.5分,满分2分。 |
2 | |||
|
数据中心 |
开展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或运行优化,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实现用电分项计量 |
1)新建数据中心按照绿色数据中心要求建设,得1.5分; 对老旧数据中心进行节能改造升级,实现数据中心绿色高效运行,得1.5分。 2)数据中心为中小型,年度电能利用效率为1.3及以下的得1分,1.3-1.5的得0.5分,1.5以上得0分; 数据中心为大型、超大型,运行电能利用效率为1.2及以下,得1分。 3)数据中心实现IT设备、空调、照明等电量分项计量的,得0.5分。 |
3 | |||
|
4 |
可再生能源替代 |
煤炭减量 |
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优化能源结构 |
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的,不使用煤炭,得2分; 位于其他地区的,煤炭比重较上一自然年度降低10%以上或不使用煤炭,得2分。 |
2 | |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
安装使用光伏发电设施、热泵供暖系统、太阳能供暖系统,得2分; 仅安装使用热泵热水系统、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得1分。 |
2 | |||
|
新能源 汽车 |
建设充电设施 |
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得1分。 |
1 | |||
|
5 |
节水 护水 |
节水器具 |
使用节水型器具 |
位于北方地区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位于南方地区的达到90%,得1分。 |
1 | |
|
节水管理 |
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并取得良好节水效果 |
1)有完整的供排水管网图和水计量网络图,得1分; 2)近5年进行了水平衡测试,形成水平衡测试报告,供水管线、设施漏失率≤4%,得1分。 |
2 | |||
|
节水改造 |
实施节水改造项目 |
实施食堂用水设施、中央空调冷却塔、老旧管网和耗水设施等节水改造项目或建设节水设施,得1分。 |
1 | |||
|
6 |
生活垃圾分类 |
源头减量 |
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 |
1)采取旧物再利用,废弃电器电子、废旧家具等资产循环利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限制使用一次性餐饮和办公用品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每项得0.5分,最多1.5分; 2)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得0.5分。 |
2 | |
|
分类投放 |
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引导实行分类投放 |
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效执行,得2分。 |
2 | |||
|
分类收运 |
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和处置,加强废旧物品资源循环利用 |
1)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单独存放、统一回收,与具备处理和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1分; 2)设置回收交投点,得1分; 3)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收运处置,得0.5分; 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得0.5分。 |
3 | |||
|
7 |
反食品浪费 |
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 |
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 |
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按重量计费”等节约粮食措施,得2分。 |
2 | |
|
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
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
公务活动用餐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得1分。 |
1 | |||
|
食堂餐饮管理 |
制止食堂餐饮浪费 |
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消费等环节中的减损管理,根据用餐人数实行动态管理,得2分。 |
2 | |||
|
监督评估 |
实施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
有效实施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得1分。 |
1 | |||
|
8 |
绿色 办公 |
办公用房和土地集约利用 |
规范集约使用办公用房和土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统筹调剂余缺 |
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得1分。 |
1 | |
|
行为节约 |
推行节约行为模式 |
1)设置办公设备节电、随手关灯、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节约行为提醒标识,得0.5分; 2)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得0.5分。 |
1 | |||
|
立体绿化 |
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发挥植物固碳作用 |
采用屋顶、立面绿化、办公区庭院绿化等措施,得0.5分。 |
0.5 | |||
|
9 |
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
绿色低碳采购 |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 |
采购节能、节水、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得1分。 |
1 | |
|
绿色出行 |
推动绿色出行 |
干部职工践行“135”低碳出行方式,采用特色公交、共享单车服务等措施,得0.5分。 |
0.5 | |||
|
绿色消费 |
培养绿色消费理念 |
引导干部职工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得0.5分。 |
0.5 | |||
|
合计 |
90 | |||||
|
序号 |
指标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1 |
节约型机关 |
节约型机关 |
已通过“节约型机关”验收,得2分。 |
2 |
|
2 |
无纸化办公 |
推行无纸化办公,采取节约纸张措施 |
省级机关使用线上办公平台、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推行无纸化办公,得1.5分; 市级及以下机关采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的措施,得1.5分。 |
1.5 |
|
3 |
办公资产管理 |
严格执行办公资产管理规定,推行资产共享机制 |
省级机关使用公物仓,通过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得1.5分; 市级及以下机关通过调剂方式配备办公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得1.5分。 |
1.5 |
|
4 |
新能源汽车 |
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1)省级机关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及以上,得1分; 市级及以下机关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配置新能源汽车,得1分; 2)新增及更新机要通信用车和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得1分。 |
2 |
|
5 |
重点用能系统管理 |
对供暖和空调系统采取分时控制措施,定期开展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 |
1)集中供暖和空调系统实现分时控制,在非办公时间降低运行负荷,得1分; 2)近2年开展过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得1分。 |
2 |
|
6 |
节能降碳技术 |
开展节能降碳技术应用 |
应用余热利用、热回收、光导管、温湿度独立控制等节能降碳技术措施,得1分。 |
1 |
|
合计 |
10 | |||
|
序号 |
指标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1 |
节能绩效考核 |
开展节能、降碳、节水绩效考核 |
高等学校将节能、降碳、节水工作纳入对院系(部门)的绩效考核,并制定用能、用水、碳排放指标,得1.5分。 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制定并实施分类用水、用电、碳排放指标,得1.5分。 |
1.5 |
|
2 |
计量收费管理 |
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浴室等实施能源资源计量收费管理制度 |
1)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等实施能源资源计量收费管理,得1分; 2)浴室采用按照流量、时间等计费方式,得0.5分。 |
1.5 |
|
3 |
智慧校园 |
开展智慧校园建设,统一规划,有完善的物联、应用及运维体系 |
有统一的物联、应用、运维等基础性平台,对学校供电、用水、供热等实施智慧化高效管理,得1分。 |
1 |
|
4 |
生活热水系统 |
生活热水系统采取适宜的节能技术措施 |
浴室等生活热水系统采取能源梯级利用、热泵、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措施,得1分。 |
1 |
|
5 |
节约宣传教育 |
依托学校科研教育优势,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及推广 |
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各级各类节约活动中获奖或发表节约能源资源论文,得1.5分; 高等学校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及推广或发表绿色校园建设论文,得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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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绿色校园教育、宣传和培训 |
1)制定学生用能守则,得0.5分。 2)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结合课堂教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得1分; 高等学校设立生态文明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得1分。 3)建立绿色社团,得1分。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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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能源 汽车 |
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配备新能源汽车,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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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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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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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能绩效考核 |
开展节能、降碳、节水绩效考核 |
将节能、降碳、节水工作纳入对科室的绩效考核,并制定用能、用水、碳排放指标,得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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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暖和空调系统节能 |
对供暖和空调系统采取分时分区控制措施,满足节能运行和不同区域环境温度要求;定期开展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更换过滤器 |
1)对供暖和空调系统采取分时分区控制措施,实现公共区域、病房区、门诊区等不同功能区域实行分区域室温管理和控制,得1分; 2)近2年每年开展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定期更换空调通风系统过滤器,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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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用能区域管理 |
对重点用能区域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措施 |
对重点用能区域(大型医疗设备室、制氧站、病房等)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升级,得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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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气化改造 |
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 |
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以就近分散电蒸汽发生器替代集中燃气(煤)蒸汽锅炉,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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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活热水系统节能 |
生活热水系统采用适宜的节能措施 |
生活热水系统采用烟气余热回收、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节能技术措施,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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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凝结水回收利用 |
空调系统或蒸汽系统设置凝结水热量或水量回收利用装置 |
空调系统或蒸汽系统设置凝结水热量或水量回收利用装置,得1分。 |
1 |
|
7 |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的规定,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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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能源汽车 |
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配备新能源汽车,得1分。 |
1 |
|
合计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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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1 |
供暖和空调系统节能 |
分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采取分时分区运行管理策略 |
1)根据不同冷、热负荷需求分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得1分; 2)根据不同冷、热负荷需求,制定并实施适宜的分时分区运行策略,得1分。 |
2 |
|
2 |
自然通风 |
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辅助室内降温 |
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辅助室内降温,得1分。 |
1 |
|
3 |
照明节能 |
在满足房间光环境需求的前提下,减少人工光源照明,并合理控制采光系统 |
1)在适宜的空间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得1分; 2)采用智能照明系统,实现多模式自动控制,根据实际需求实现开关及照度调节,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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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余热利用 |
采用余热利用技术 |
供暖空调、生活热水、新风或蒸汽系统采用余热利用技术,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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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室内空气质量 |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 |
近2年每年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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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约理念传播 |
结合场馆自身功能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 |
结合场馆自身功能特点,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传播节约理念,近2年每开展1次得1分,满分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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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能源汽车 |
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配备新能源汽车,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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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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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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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能绩效考核 |
开展节能、节水绩效考核 |
将节能、降碳、节水工作纳入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并制定用能、用水、碳排放指标,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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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纸化办公 |
推行无纸化办公,采取节约纸张措施 |
推行无纸化办公,采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打印数量等措施,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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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资产管理 |
严格执行办公资产管理规定 |
严格执行办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有关规定,淘汰的办公设备委托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或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实施处置,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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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能源汽车 |
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
配备新能源汽车,得1分。 |
1 |
|
5 |
重点用能系统管理 |
对供暖和空调系统采取分时控制措施,定期开展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 |
1)集中供暖和空调系统实现分时控制,在非办公时间降低运行负荷,得1分; 2)近2年开展过空调通风系统检查和清洗,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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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能降碳技术 |
开展节能降碳技术应用 |
应用余热利用、热回收、光导管、温湿度独立控制等节能降碳技术措施,得1分。 |
1 |
|
合计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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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评分要求 |
评分规则 |
分值 |
|
1 |
低碳实践 |
推进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
举办过1次及以上大型活动,依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达到碳中和的,得1分。 |
1 |
|
2 |
市场化机制 |
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能源资源管理或改造 |
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进行能源资源运行管理或改造,得1分。 |
1 |
|
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
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得1分。 |
1 | ||
|
3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合理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 |
合理使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得1分。 |
1 |
|
4 |
智能化技术应用 |
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能源资源管控 |
1)建设建筑智能化能源管控系统,实现建筑能耗分析、预测,空调、电梯、照明等用能设备运行优化控制,得1分; 2)使用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终端,或建成全电厨房,得0.5分。 |
1.5 |
|
5 |
绿色低碳建筑 |
获得绿色建筑或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识 |
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一星级得0.5分,二星级及以上得1分。或者获得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评价标识,得1分。 |
1 |
|
6 |
充电设施共享开放 |
本单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适度共享开放 |
公务用车等专用充电设施面向单位职工共享,得0.5分,充电设施实现机构间共享或面向公众开放,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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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表扬和奖励 |
获得表扬、奖励 |
通过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绿色数据中心遴选或者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等示范点的,得1.5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节能工作表扬、奖励的,得1分。 |
1.5 |
|
8 |
示范单位创建成效 |
示范单位创建成效显著 |
以量化指标方式对示范单位创建效果进行评价,创建工作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得1分。 |
1 |
|
合计 |
10 | |||
附件3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
二、能源资源消耗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包括消耗总量、种类、结构、能源计量统计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分析(包括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等)
(三)能源利用效率分析(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分析)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二)总体目标
四、创建内容
每项创建内容按照以下5方面分别进行描述,已经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创建内容,也要列出并注明实施进展情况。
(一)创建方案
(二)实施进度计划
(三)节约能源资源效果分析
(四)技术经济性分析
(五)资金需求及落实情况
五、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描述。
附件4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汇总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总建筑面积(m2) |
用能(水)人数 |
2023年综合能源消耗量(tce) |
2023年水消耗量(吨) |
单位建筑 面积(非供暖)能耗(kgce/m2) |
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kgce/m2) |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m2) |
人均综合能耗(kgce/人) |
人均用水量(吨/人) |
单位自评分/地区评估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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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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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单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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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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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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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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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
用能(水)人数 |
| ||
|
2023年综合能源消耗量(tce) |
|
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kgce/m2) |
| ||
|
单位采暖面积供暖能耗(kgce/m2) |
| ||||
|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m2) |
| ||||
|
人均综合能耗 (kgce/人) |
| ||||
|
2023年水消耗量(吨) |
|
人均用水量(吨/人) |
| ||
|
单位基本情况:(300字以内) | |||||
|
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500字以内) | |||||
|
示范单位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1000字以内) | |||||
|
各设区市意见: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印) 年月日 |
发展改革委(印) 年月日 |
财政厅(局)(印) 年月日 | |||
|
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印) 年月日 | |||||
注:1.单位类别填写省级机关、市级及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
2.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3.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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