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0321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 标 题: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在机关党建中加强节约用水理念建设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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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在机关党建中
加强节约用水理念建设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工作,发挥水效领跑作用,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与钦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了《在机关党建中加强节约用水理念建设的通知》,通过在机关党建中加强节约用水理念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节约用水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工作目的
强化党建引领,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将节约用水理念纳入党建活动,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打造市行政信息中心“党建+节水”联盟,号召党员、干部在节水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充分发挥“水效领跑”作用,示范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树立科学的节水观念、正确的用水态度以及合理的用水方式,引导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习惯,并面向社会宣传推广。
二、主要内容
(一)纳入日常党建工作。市行政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区内各单位要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每季度开展相应活动。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中,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等党建活动融合起来,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行政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节约用水,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带动更多公共机构干部职工遵守节约用水相关法规政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自觉当好节约水资源的践行者、监督者、传播者。
(三)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结合市行政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主题党日、“双服务、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开展节约用水活动。推动各单位党组织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进机关、进社区、进小区等带头开展节约用水知识普及,提高市民群众节约用水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创建意识,动员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节约用水管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珍惜水资源、爱护水资源的行为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约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抓好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带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贡献力量。组织动员广大党员走在前、作表率,当好节约用水的实践者和监督者,带动家庭成员做好节约用水,以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大力支持水资源节约。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思想意识。扎实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节水知识,做好节约用水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增强宣传的及时性、有效性,扩大影响力、传播力,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节约用水“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钦州市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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