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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认定书
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你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黎合江南部地区A-4号地块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号:桂(2022)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102361号、桂(2022)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102377号,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
特此告知。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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