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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钦市自然资国用〔2025〕22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钦州销售分公司:
我局于2025年12月4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位于金海湾西大街北面、榄江路西面,地块编号为钦市网拍2025-12,面积为3999.7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用地〕)。你公司以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150000.00元)竞得该地块,并与我局签订了《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2025年12月9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金海湾西大街北面、榄江路西面的3999.7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使用,用途为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出让年限到2065年12月9日止)。
二、你公司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钦市土出字〔2025〕36号)的约定及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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