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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国用〔2025〕13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8月6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位于蓬莱大道东面、金海湾东大街南面、金州南路西面、松明路北面,地块编号为钦市网拍2025-2,面积为13327.7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你公司以人民币贰仟肆佰壹拾伍万元(¥24150000.00元)竞得该地块,并与我局签订了《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2025年8月8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蓬莱大道东面、金海湾东大街南面、金州南路西面、松明路北面的13327.7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使用,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出让年限到2065年8月8日止)。
二、你公司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钦市土出字〔2025〕13号)的约定及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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