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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国用〔2025〕25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
钦州市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位于东环路东面、南珠东大街北面(高新区一期A地块局部),地块编号为钦市网拍2024-12,面积为40096.2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你公司以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叁拾万元(¥123300000元)竞得该地块,并与我局签订了《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2024年11月26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东环路东面、南珠东大街北面(高新区一期A地块局部)的40096.2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使用,用途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出让年限到2064年11月26日止)。
二、你公司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钦市土出字〔2024〕49号)的约定及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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