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兴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因本公司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23)钦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2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钦州市兴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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