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为规范钦州市划拨用地管理,显化土地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健康发展,我市将开展新一轮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控制底价制定项目。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求,我局将通过公开书面报价方式确定新一轮的钦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控制底价制定评估项目的委托评估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控制底价制定评估项目。
二、项目实施要求:根据钦州市最新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城市市政建设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相关要求,测算钦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综合成本,即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平均成本。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出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并且具有土地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估价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以及土地工程系列副高职称以上资格。
(二)熟知钦州市房地产以及土地交易市场。
(三)具备完善项目相关文字报告和图件的专业技术。
(四)开展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或标定地价评估项目业务,承担编制工作。
(五)近三年具有基准地价评估工作经验。
四、书面报价要求:书面报价需控制在10万元以内,书面报价应包含项目名称、实施费用报价、承担完成时间,具备资质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凡有意者应在报价时间内提交有效的书面报价表以及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备案证明、年检合格证明,拟安排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业绩材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六、确定方式:根据书面报价,由我局集体会商确定委托评估公司。
七、书面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二)提交地点: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钦州市自然资源局310审批科,邮箱:spb0786@163.com
(联系人:李钊婵 联系电话:0777-2860010)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书面报价表格式
|
钦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控制底价制定评估项目 | ||||
|
报价单位盖章 |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
|
项目名称 |
实施费用 报价(元) |
承诺完成 时间 |
具备资质 |
备注 |
|
钦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控制底价制定评估项目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