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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用地单位申请,钦南区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8月12日会同尖山街道办、犁头咀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HD15标段第七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临时用地占用及复垦情况
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HD15标段第七批临时用地位于钦南区尖山街道办犁头咀村,批复面积0.1440公顷。根据《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航道工程施工№HD15标段第七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预期复垦为水田、农村道路、河流水面和设施农用地。
经实地踏勘,发现该临时用地已损毁0公顷,未利用0.1440公顷,且有尖山街道办、犁头咀村委会书面佐证。未利用地块保留原地类退还,面积0.1440公顷。
二、验收结论意见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三、公示事项
现对以上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天。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如公示后无异议,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的监管。
联系电话:0777-2857770。
附件:1.验收合格确认书
2.土地移交确认书、意见表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