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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我市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建设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23号 )要求,结合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在深入实施我市“九个突破行动”上持续发力,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和配置
(一)总量。我市202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09.3799公顷以内。
(二)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25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8.6437公顷,城镇住宅用地177.640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82.7839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99.662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7.544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66.7155公顷,特殊用地16.3888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优先保证居住和商业发展需求,以提高人民获得感与幸福感为宗旨,落实城市发展战略,优先投放与城市发展方向契合的住宅和商业用地。重点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我市六个产业园区及平陆运河配套产业带,做到空间布局优化, 产业功能区集中和产业链集中。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保障民生项目用地,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各行业的布局、时序的调控作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规范土地利用方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保障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积极盘活用地存量,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城市存量建设用地,能用存量的,决不用增量,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原则上要求国家级及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100%按“标准地”供应。严格落实钦州市产业园区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我市工业发展壮大和产业提档升级。
四、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政府各部门应协调配合计划的推进,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加大土地整备工作力度,保障计划内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好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积极落实计划任务。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对于拟供地块要加大供地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三)主动服务,提高供地效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五、本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钦州市202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钦州市2025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