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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31 15:00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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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相关海洋保护利用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协助落实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负责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协助落实自治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落实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14.根据授权,对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区、园区)管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市海洋局。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设19个内设科室,即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执法督察科、市政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钦州市自然资源档案馆、钦州市自然资源数据信息中心、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部为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340001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2.340004钦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340007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340008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5.340009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6.340010钦州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7.340011钦州市自然资源档案馆(二级预算单位)

8.340012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9.340013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082.12万元,同比增加7727.35万元,同比增长62.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994.8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7727.29万元,增长62.99%,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上年增加2919.66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比上年增加538.9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比上年增加121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583.74万元,海域与海岛管理比上年增加576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7.2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

(二)支出总计 20082.12万元,同比增加7727.35万元,增长62.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2.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决策咨询专家费用、市咨询专家组各小组工作人员工资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人员专项补贴。同比增加26.68万元,增长463.19%,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市决策咨询专家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560.6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8.2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74.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医疗保障方面的基本支出。同比减少12.15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上年有所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8492.9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社会事业支出以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支出。同比增加7102.71万元,增长510.91%,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比上年增加2919.66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比上年增加538.9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比上年增加121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583.74万元。

5.农林水支出(213类)13.8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差旅补助支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伙食补助支出及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支出。同比减少2.99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是:市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经费比上年减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10484.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土地资源储备支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海域与海岛管理以及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比增加757.41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海域与海岛管理比上年增加576.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比上年增加215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36.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9.71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比上年有所下降。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同比减少106.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图设计费等支出。

9.结余分配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10.年末结转和结余87.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0.25万元,项目支出7537.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决策咨询专家费用、市咨询专家组各小组工作人员工资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人员专项补贴。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133.6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16.4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0.23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局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六)死亡抚恤55.3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病故人员家属抚恤金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57.24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本级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八)事业单位医疗45.39万元,主要用于为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71.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十)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7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三年行动计划暨向海经济重大文旅项目启动仪式场地平整清理工程项目支出。

(十一)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0.3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农林水支出113.5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驻村扶贫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支出及市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差旅补助及伙食补助支出。

(十三)行政运行1521.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履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发生的支出。

(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7.2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管理业务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评估业务费用支出。

(十五)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99.8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钦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十六)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6.21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及钦北区青塘镇青塘村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十七)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1.44万元,主要用于矿产督察工作支出。

(十八)土地资源储备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茶山江安置和就业用地等11个项目土地收储成本支出。

(十九)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447.51万元,主要用于1-11矿区、14-16矿区及22矿区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地质矿产环境类项目报告及方案评审、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督导及钦州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等支出。

(二十)海域与海岛管理576.1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海洋督查整改工作支出。

(二十一)事业运行1586.4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77.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法巡查专项工作、交易业务工作、网上交易系统优化升级及运维、地籍测绘项目人员经费、地籍测绘项目工作、土地储备业务、土地整治项目工作、信息化管理业务、档案管理业务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等项目支出。

(二十三)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服务补贴支出。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236.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80.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0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7.15 万元,其中:

(一)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919.6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钦州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款(第二期)、慧宝源用地道路补偿金、钦南区尖山街道尖山社区书房村民小组就业补助安置费用、白石湖BSH-03-01-06地块征地补偿差价、子材大桥东岸保通路项目用地涉及相关征搬费用、平陆运河项目航道14、15标段设计外新增堆存场用地涉及相关征搬费用、广西农垦通润公司停产停业补助费、白石湖片区K-04地块(北投湖畔里项目)梁胜宗户搬迁补偿及其他费用、钦州市第二医院白石湖院区项目用地征搬包干费用、钦州市委党校迁建项目、GC2009-28项目征地补偿费用、白石湖片区菩提路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经费、平路运河项目水东路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群众临时过渡补助费。

(二)土地开发支出77.48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2024年城市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支出。

(三)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9.4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交易合同印花税款费用支出。

(四)农村社会事业支出538.9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项目剩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白石湖BSH-03-01-06地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钦市网拍2023-4号地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

(五)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14.6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碧桂园海豚湾房开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仲裁费等费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广西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实景三维钦州”建设任务项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项目、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及调查监测项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购买、白石湖景观园林工程结算款、代建管理费及监理费等支出。

(六)城市建设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东方豪庭项目、广西钦州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款(第二期)、白石湖景观园林工程、白石湖公园景观水体水质保持与补水水质处理工程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76万元,支出决算3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11.21万元,增长39.3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0%,同比增加13.04万元,增长66.36%。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0%,同比增加13.04万元,增长66.36%。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整改需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整改需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整改需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4万元。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9%,同比减少1.84万元,同比下降20.89%。主要用于我局接待上级领导来钦州视察、调研和检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兄弟市来钦州学习交流等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0个批次、共计53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0个批次、5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以公函为接待报销依据,从严控制并减少接待规模,降低了接待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年初编制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减了5%,从而202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23年所有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16万元,2023年度减少7.8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5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8894.26万元,执行数14357.05万元。自评得分为97.6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06个,项目支出总额10889.8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7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511.4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9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1.43%;27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373.8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4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8.53%;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4.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9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4%;7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容易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指标发生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避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绩效目标偏离的现象。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83分,评级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9万元,执行数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3.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已完成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监控模块开发并部署、完成了“一张图”数据更新及入库、系统运维有序开展,完成了机房设备全面梳理,报废设备下架处理以及奇安信终端安全管理系统授权升级服务。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基本能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系统、设备运行,非系统崩溃的情况,接到问题报告后,10分钟内提供电话支持,快速定位问题,并提供7*24小时远程及电话响应支持服务。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城市信息化集约化建设,节约信息化投入成本。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运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经费、土地出让业务费、土地管理业务费、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及调查监测专项经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钦州市辖区单独选址项目纳入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方案编制等106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8.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01.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1.39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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