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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28 11:59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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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 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相关海洋保护利用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察。协助落实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负责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协助落实自治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落实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十四)根据授权,对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区、园区)管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市海洋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中心、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钦州市自然资源档案馆、钦州市自然资源数据信息中心、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执法督察科、市政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第二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5690.76万元,支出总预算5690.7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4.13万元,增长1.86 %,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收入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86%,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5690.76万元,同比增加104.13万元,增长1.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17.56万元,同比增加85.63万元,增长1.89 %

政府性基金拨款1073.20万元,同比增加18.5万元,增长1.75%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0的主要原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收入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569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27%,同比减少24.93万元,下降0.69%;项目支出209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73%,同比增加129.06万元,增长6.58%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40.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4%,同比减少45.47万元,下降9.35%。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7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3%,同比减少1.41万元,下降0.81%。

3)城乡社区科目支出预算1073.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86%,增加18.50万元,增长1.75%。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科目支出预算375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04%,增加140.92万元,增长3.90%。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24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同比减少8.42万元,下降3.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60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27%,同比减少24.93万元,下降0.6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40.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46%,同比减少25.33万元,下降0.8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2.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0%,同比减少14.49万元,下降3.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6.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36%,同比增加11.34万元,增长7.80%。

资本性支出预算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8%,同比增加3.55万元,增长55.0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9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73%,同比增加129.06万元,增长6.5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1.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32%,同比增加8.24万元,增长1.4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8.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77%,同比增加106.99万元,增长7.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12.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0%,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56%

资本性支出预算48.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31%,同比增加13.76万元,增长40.03 %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1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00.2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17.2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37.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的补助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2.事业单位离退16.6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的补助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4.行政单位医疗55.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44.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71.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医疗补助。

7. 行政运行(自然资源事务)1296.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及1个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土地管理业务支出。

9.事业运行(自然资源事务)1444.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7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67.2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巡查、交易业务、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升级维护、地籍测绘项目、土地储备、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11.住房公积金246.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3.2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0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土地评估费和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支出。

2.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13.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费、土地管理业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地质灾害防治、钦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经费(2021-2035年)、地籍测绘项目、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及调查监测等专项工作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6.6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15万元,比上年预算25.11万元减少1.96万元,同比下降7.8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业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9.55万元,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2.58%。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3.6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下降1.3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13.6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下降1.39%。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减少。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96.99万元,同比减少61.32万元,下降4.5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38.96万元,同比减少140.98万元,下降37.11 %,其中:集中采购111.9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6.84%,同比减少10.53万元,下降8.6 %;分散采购预算127.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3.16%,同比减少130.45万元,下降50.66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8.3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170.5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行政执法用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3辆,其中:局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二层)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层)公务用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越野车2辆,一般轿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8个,预算资金2090.47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及调查监测专项经费项目3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钦州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年度评估报告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及钦州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工作年度评估报告编制,科学管控,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如确实无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和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已纳入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的,原则上在不突破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过渡期预支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完成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调整方案编制;完成钦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年度评估报告编制,推动我市建设安全韧性绿色低碳、开放协调、创新智慧、包容共享并独具魅力的美好城市;完成市辖区单选项目纳入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方案编制,落实项目规划用地,为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和开工建设奠定基础;在我市 2023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市级检查,自治区级、国家级核查,掌握我市2024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完成 2024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重点项目二:土地出让业务费项目2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为保证完成钦州市2025年度各项建设用地计划的安排,及时、足额地完成储备土地的任务目标,及时支付在土地收储业务中发生的评估费及土地交易合同印花税,活跃和促进我市土地交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重点项目三:基金-土地管理业务费项目2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按预算执行,做到支出按月度均衡支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地保障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达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目标。

重点项目四:2025年编外长聘人员经费214.2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发放外聘人员工资,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保障外聘人员生活水平,科学地对职工月度、年度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价,实行工效挂钩,激励各位职工持续改进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单位的人员管理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单位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