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钦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13 17:55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2.依法行使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和委托的执法监察职能。

3.承担破坏耕地、非法占地等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查处。

4.承担无证勘察开采、持勘查许可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查处。

5.承担违反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查处。

6.负责市辖区内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

7.承担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出让、划拨土地的闲置调查工作,指导县(区)开展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

8.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市辖区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的听证、诉讼等相关工作。

9.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市辖区内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10.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开展自然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执法监察工作。

11.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设6个内设科室,即综合科、案件审理科、土地资源执法科、矿产资源执法科、测绘地理信息执法科、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隶属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拥有独立编制,为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钦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7.62万元,同比增加56.09万元,增长8.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17.6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56.09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和基础绩效奖随工资统发,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717.62万元,同比增加56.09万元,增长8.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7.5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贴及退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同比增加22.68万元,增长30.28%,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医疗费和退休人员补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30.0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同比增加11.81万元,增长64.71%,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4.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补助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增加1.5万元,增长52.4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023年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44.1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聘用人员经费、人员管理方面、执法巡查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等。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2.93 %,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和基础绩效奖随工资统发,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41.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房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6万元,增长12.48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48万元,项目支出58.1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42.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补贴、医疗费等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四)行政单位医疗17.53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单位医疗保险。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2.53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其他农林水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补助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七)行政运行490.3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和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等。

(八)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3.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巡查专项工作经费和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41.47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8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加。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加。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万元,支出决算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87万元,增长19.3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加。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7%,同比增加0.87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我支队接待上级领导来钦州调研和检查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兄弟市来钦州学习交流等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7个批次、共计69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个批次、6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以公函为接待报销依据,从严控制并减少接待规模,降低了接待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和业务工作接待需要,同比上年新增了接待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7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9.97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58.1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皆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对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还有待加强,年度预算编制时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简单,不够精细;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执行时效有待提高。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做好年初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量化,强化预算执行期间的绩效监控及年终的绩效评价与评价的应用工作;二是加强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预决算编制与数据分析能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执法巡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0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41万元,执行数为28.78万元,完成预算的7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共组织开展执法巡查215次,出动执法车辆208台次,执法巡查人员1036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宗,涉及土地面积150余亩,收取罚没款1094万元,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整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加强了日常巡查,持续打击了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努力化解土地信访纠纷,有力地维护了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3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