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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属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构,是市级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房地产测绘、数字化成图等测绘相关工作。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根据职责划分,设置了办公室、技术业务室、地理信息科、测绘一室、测绘二室、测绘三室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截至2023年末,纳入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部门决算单位一个: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2.59万元,同比增加90.70万元,增长14.1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32.5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90.70万元,增长14.13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 732.59万元,同比增加90.70万元,增长14.13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4.8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0.46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5.33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同比增加15.93万元,增长169.47 %,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医疗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5.6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出的驻村扶贫工作。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2.1%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8.2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经费支出。同比增加77.95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21.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10.2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24.8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4万元,项目支出141.7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的补助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3.事业单位医疗14.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10.40万元,是根据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其他农林税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扶贫专项支出。
6.事业运行509.3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38.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8.住房公积金21.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0.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52万元,支出决算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1.23万元,下降38.9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8%,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41.67%。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8%,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41.67%。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测绘测量业务用车减少,因此油费、车辆维修(护)费等支出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年初编制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减5%,从而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2022年减少。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同比减少0.23万元,下降30.26%。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个批次、共计4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45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关于国内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年初编制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减5%,从而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比2022年减少。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报废车辆1辆未进行资产处置);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属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未独立展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在资金安排、项目推进、规范管理等方面均有充分考虑,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地籍测绘项目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19.90万元,执行数为119.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发放外聘人员工资,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保障外聘人员生活水平,科学地对职工月度、年度工作绩效挂钩,激励职工持续改进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单位的人员管理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单位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