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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07 17:22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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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具体事务;办理矿业权、补充耕地指标招拍挂出让具体事务;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承办招拍挂出让海域使用权、国有资产(涉及土地)转让处置、司法处置拍卖挂牌划拨土地使用权等具体事务;参与土地出让营销工作,开展土地出让前期宣传推介;组织土地招拍挂出让成交合同签订、价款催收等后期工作;协助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土地);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具体事务;建立有形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交易信息化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维护管理及升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有形市场交易动态监测监管,收集、汇总、储备、上报、定期发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情、本地区地价水平以及有关政策法规信息等;培育和规范中介机构为交易各方提供推介、展示、咨询、估价、经纪等服务;根据政策规定办理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具体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74.07 万元,同比增加8.37万元,增长3.1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4.0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8.37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其他收入 0 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274.07万元,同比增加8.37万元,增长8.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2.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同比增加3.23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78万元,增长35.5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并补缴该人员2022年10-12月份的社会保障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6.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37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并补缴该人员2022年10-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4.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同比增加2.24万元,增长94.92%,主要原因是2023年取消公务员医疗补贴定额扣缴制度,实行按工资总额的6%来扣缴

5.结余分配 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81万元,项目支出116.2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事业运行136.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16.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2.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医疗的单位部分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2.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部分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6.38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8万元,支出决算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3%;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30万元,增长21.4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3 %,同比增加0.30万元,增长21.43 %。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度支出0万元。 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3%,同比增加0.30万元,增长21.43%。主要原因是:收支矛盾突出及车辆老旧,维修及燃油费用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支矛盾突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稍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及燃油费用稍微增加。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和2022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均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9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7 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 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自评结果及分析详见附件《2023年度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项目自评汇总表》。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