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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4-04-17 17:10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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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及标准规范制订工作,参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用地整治(耕地提质改造、低效园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垦、残次林地改造)、矿山生态修复、损毁土地修复(受污染土地、退化土地和山水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技术性及事务性工作;承接市级层面田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田长制考核评价、耕地“进出平衡”等技术服务工作,对县(区)、乡(镇)、村(居)田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开展钦州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参与补充耕地方案的制定;协助开展新增耕地核定和入库工作、新增耕地确认工作,参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参与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和后期管护工作;对县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隶属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3人,实有在职11人,实有退休3人,聘用人员1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4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2024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229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8.9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191.98万元2024年支出总预算229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8.9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191.98万元

)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 229 万元,同比减少145.79万元,下降38.9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 万元,同比增加46.19万元,增长25.27%。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191.98万元,同比减少191.98万元,下降100%。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余191.98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5%,同比增加59.19万元,增长62.43%;项目支出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5%,同比减少204.98 万元,下降73.21%。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科目支出预算186.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1.38%,同比减少104.44万元,下降35.9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1.9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8%,同比增加6.54万元,增长42.50%。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73%,同比增加3.53万元,增长70.32%。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31%,同比增加3.97万元,增长48.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25%,同比增加59.19万元,增长62.4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1%,同比增加50.96万元,增长6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3%,同比增加6.99万元,增长53.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4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3.66%,同比增加1.24万元,增长28.1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75%,同比减少204.98万元,下降73.2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4%,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67%,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38.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3%,同比减少190.98万元,下降99.48%。

二、202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111.3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自然资源事务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在职职工的工资、办公费等。

3.事业单位医疗4.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3.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离退休4.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住房公积金12.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 万元。

(二)2024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7 万元,比年预算3.37 万元减少1.67万元,同比下降49.5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

5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0.3万元,同比减少0.12 万元,下降28.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1.4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5.2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 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1.4 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5.25%。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是3台公务用车已到报废期。

第四部分:2024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111.3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83万元,同比减少0.42万元,下降12.92%,其中:集中采购2.83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42万元,下降12.92%;分散采购预算 0 万元,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2.9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2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 2 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单位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7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200万元重点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人员经费项目6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聘用人员工资性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