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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主城区、滨海新城、三娘湾旅游度假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2025-04-23 09:40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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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钦州市主城区、滨海新城、三娘湾旅游度假区。根据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提出各组团按远期2035年人口规模预测:主城区95万人;茅尾海滨海新城区28万人;三娘湾旅游度假区10万人;而《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茅尾海滨海新城区总人口规模修改为39.1万人,即总共144.1万人;规划总面积为142.2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年–2035年,规划基年为2021年,规划近期为2025年,规划中期为2030年,规划远期为2035年。

二、规划目标

坚持按照“差别化供给、科学管理、用者自付、精准管控”的原则,基于停车调查数据及停车需求预测,以满足刚性停车需求为根本,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体制,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独立建设停车场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考虑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性质和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科学测算停车需求,合理布局停车场地和设施的供应体系,规划统筹,优先利用大数据、数字城管等信息技术和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对停车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相互共享管理信息,实时公布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泊位数量等信息,实现停车引导与互联网融合。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从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共享、PPP投资模式等方面,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投入,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包括立体、地下停车场在内的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精准供给扩大增量,高效使用优化存量,同步建设新能源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的有偿服务;并明确钦州市主城区、滨海新城、三娘湾旅游度假区近期停车改善目标和思路,研究符合其城市自身停车方面的建设政策和管理政策,制定针对性更强的交通政策环境,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支撑钦州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及准则

1配建停车分区

在钦州市主城区、滨海新城、三娘湾旅游度假区停车分区基础上,提出适合指导配建设施建设的配建停车分区方案,如表1


1 配建停车分区方案

区域

分区

分区范围

主城区

一类控制区

西至北部湾大道,北至南珠西大街,东至南珠东大街-安州大道,南至钦江沿岸;

东至钦江沿岸,南至南珠西大街-安州大道,西至钦州湾大道,北至北环西路合围

二类控制区

除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其他主城区区域

滨海新城

一类控制区

白石湖片区合围

二类控制区

茶山江片区及沙井岛片区合围

三类控制区

除一类控制区、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三娘湾旅游度假区

二类控制区

滨海城市快速路——三娘湾景观大道——七星岭大道——月亮湾大道——得胜南路——滨海观光路合围

三类控制区

除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区域


2、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指标

钦州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建设指标依据《钦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钦市建字〔2016〕16号文件规定。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和《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B 128-2010)的有关规定。

3、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特殊停车位配建指标建议

关于配建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特殊停车位建设指标建议依照《钦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钦市建字〔2016〕16号文件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钦州市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停车场规划选址过程中,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规划新建停车场功能分为服务交通枢纽、商业金融、批发市场、科研教育、学校、医疗、旅游景点、体育设施、办公、居住、仓储等十一大类。根据公共停车场总体需求情况,对停车场布局提出规划控制建议,在现状建设路外公共停车泊位的基础上,本次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144个,停车泊位数约3.8万个。

主城区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81处,滨海新城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45处,三娘湾旅游度假区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18处。每个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

五、钦州市绿荫停车设施规划

1、绿荫停车场绿化布置

(1)停车场的绿地分布以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为原则,包括车位旁的绿地,两排停车位之间的绿地,车位末端的绿地,广场、分隔带、行道树等的绿地,以及场地边缘的保护绿地等。

(2)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宜有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停车场内设立的停车位隔离绿化带宽度应≥1.5m但不宜布置花卉。

(3)乔木种植株距以≥4m为宜,具体指标及种植规模应依据所选树种的生长特性及停车位综合考虑,应保证乔木种植株距≤6m。停车场内树池规格应≥1.2×1.2m;树池应安装树穴石;树池内树木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车辆碰撞树木。

(4)乔木间距不能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时,可在树池上加盖树池盖板等透水材料,并使其与路面相平,选用材料应具有较强的韧性、抗压性、抗腐蚀性和透水性,外表美观、形式统一、便于安装、维护。

(5)地面铺装应采用嵌草铺装或透水铺装,所嵌草皮应耐践踏。

2绿荫停车场绿化形式

绿荫停车场的主要绿化形式分为四种,即树阵式、乔灌式、棚架式和综合式。

(1)树阵式:停车场通过栽植乔木来形成林荫,乔木以树列的形式栽植于各列停车位或两列停车位之间。

(2)乔灌式:停车场通过停车位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在隔离带内栽植乔木形成林荫,并配植花灌木等其他植物与乔木共同形成良好的景观效果。

(3)棚架式:停车场通过在停车位上方搭建棚架,棚架内或周围设置栽植槽,通过栽植藤本植物来形成林荫。

(4)综合式:由树阵式、乔灌式、棚架式三种绿化形式或其他形式组合形成的林荫停车场。

3、绿荫停车场推广率


(1)绿荫停车场推广率为城市园林绿化等级内一项评价内容。其各类等级绿化建设评价标准,推广率均需≥60%。

(2)绿荫停车场评价要求,其纳入统计的停车场应包括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内的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场不应计入统计。

六、新能源汽车停车配建标准实施管理

1、新建住宅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量15%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电力容量,按100%的比例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位置、管道和电线铺设至所有停车位),且分别按应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的1%及3%,在地面上配建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停车位。

2、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

3、已建成小区、老旧小区的新能源充电设施改扩建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鼓励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桩。

4、新建园区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新建园区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同步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5、既有停车位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既有停车位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结合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和配电网现状合理规划、分步实施。

6、微型停车泊位设置

以车型外廓尺寸总长度为5.0m,总宽度为2.0m,总高度为2.2m的小型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标准停车位的当量车种。可根据停车场场地现状,因地制宜,测算停车车型需求,合理设置微型停车位。

七、货运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设施规划

1、货运停车设施规划

1)依据《钦州市城市交通综合网络规划(2011-2030年)》及相关的钦州市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规划等,根据货车停放需求设置货车停车场,或在公共停车场中设置货车停车位(停车区)。

2)结合平陆运河建设,分步完善货车停车场设施建设,构建钦州市便捷安全的货运通道体系。

3)货车停车场应避开居住密集区,与规划港区和堆场相结合。

4)优先布置货车集中停车场,在港区周边结合规划用地布置,停车规模较大的场站应为集卡司机提供休息、如厕、饮水、充电等服务。

5)规范设置路内停车带,利用港区周边现状交通流量较小、集卡停车需求较大的道路,设置路内停车带,规范交通秩序。

6)合理增设路外停车带,利用道路两侧绿带空间,设置临时集卡停放场地,有条件时为集卡司机提供休息、饮水、如厕等服务。

2、路外货车停车带布设原则

1)交通安全与社会影响相结合:尽量减少对现有交通运行和慢行交通的影响,适当靠近港区,避开居民区、集镇区。

2)专项改造和新改建工程相结合,减少重复建设。

3)道路空间与绿化空间相结合,辟筑线内利用现状道路设施,辟筑线外利用绿化空间,不影响远期土地开发。

3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设施规划

1)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设施包括运输企业配建停车、公共停车和生产企业配套停车,应做好三者之间的统筹协调。

2)围绕钦州石化产业园等石化产业基地,以维护公共安全,集约利用土地和交通资源为指导思想,根据化工园区企业生产、运输需要,在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指导下,考虑化工园区用地情况,设置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供园区内车辆装卸货或休息。

3)结合钦州市货运通道,在城市外围规划建设危化品运输专用停车场(或占用停车区),主要服务外地车辆,必要时等待货源或者休息。

4)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严格遵守《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应配备安全、消防、环保等应急配套措施。

5)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不应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应避开水源地、政府机关、居民区、学校、医院、体育馆、风景旅游区、电力设施区域和其他人口密集的区域;不应设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域和储存区内;应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八、分期建设计划

1、主城区近期停车场建设计划

近期规划建设子材组团的鸿发停车场、石油公园停车场、白水塘停车场、火车西站前广场、钦州湾广场地下人防停车场,向阳组团的松宇公园停车场以及文峰、南珠组团的气象公园停车场,共计约1300个泊位。

2、中远期建设计划

主城区中期规划建设53处路外停车场,可提供约11200个停车泊位,绿荫停车场2处。滨海新城划中期建设12处路外停车场,可提供约2500个停车泊位,绿荫停车场1处。三娘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10处路外停车场,可提供约9000个停车泊位。

按照中远期建设目标,建筑物停车设施达到,合理布局路外、路内停车,规划绿荫停车场,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配建,强化公共停车场的优质管理,带出管理示范区,提升停车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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